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受廣州市公安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邀請合格的國內投標人參加投標。現將本項目采購文件(GGPC-[2013]341,可點擊下載)進行公示,公示期:2013年8月7日至2013年8月14日。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標項目簡介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公安局消防器材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GGPC-[2013]341
(三)項目類別:貨物類
(四)數量:1項;采購預算:人民幣50萬元。
(五)采購內容及用途:
1.本項目公開招標確定一家中標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一批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分為常用設備和零散設備。
2.本次采購產品為非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六)供貨期:合同簽訂后1年。
(七)投標保證金:人民幣5000元。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供應商;分公司投標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
(二)經營范圍包含生產或銷售消防設備。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公示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中心提出質疑。質疑函應當署名。質疑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公章。
五、采購中心只接受已報名供應商的投標
六、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一)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13年8月7日至2013年8月29日(含公示時間在內)
(二)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前臺
(三)招標文件工本費:人民幣150元/套
(四)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需提交的資料:
①采購中心供應商卡、營業執照復印件(無供應商卡的須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②《投標報名登記表》,③當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④《公平競爭承諾書》。潛在投標人須保證所提交資料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
說明:采購中心將核對報名供應商提交的上述資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資料供應商的報名。
(五)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方式:
1.現場報名購買(POS機刷卡,售后不退)
2.通過轉賬支付購買,方法如下:
(1)將招標文件工本費匯入:
收 款 人: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州東風支行 賬號:0304014400000088
并請注明購買單位名稱及“事由:2013-341工本費”
(2)登錄采購中心網,在采購文件公示公告欄內下載本項目招標文件(點擊左上角的附件即可下載)。劃款后填寫下載包中的《投標報名登記表》,連同營業執照副本、匯款單、當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公平競爭承諾書》傳真至(020)22330269-260,再致電(020)22330260工作人員確認報名事宜。
七、遞交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開標地點
(一)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3年8月30日上午9:00~9:30
(二)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3年8月30日上午9:30
(三)開標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三樓開標室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