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區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受浦口區公安消防大隊(采購單位名稱,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消防應急搶險救援器材(項目名稱)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報價和談判。
1、項目編號:PKZC-2013JZ074
2、項目內容:消防應急搶險救援器材及設備一批
3、供應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1)投標供應商須為經許可具備生產消防器材的生產商或具有消防器材銷售代理資質的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公司。
4、保證金數額:人民幣壹萬元整;
交納辦法:供應商應在遞交談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從本單位基本賬戶采用本票、匯票、電匯(網上支付須經采購中心確認到賬為準)和同城轉賬支票形式繳納保證金,其他形式一律拒絕。保證金不需封裝在響應文件中,單獨隨投標文件一并提交采購中心。未按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5、談判響應文件份數:一式叁份(壹份正本、兩份副本),每份談判響應文件須清楚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
6、遞交談判響應文件地點:南京市浦口區公安消防大隊會議室(江浦街道珠泉西路),時間:
7、凡為本項目前期工作提供設計、編制規范、進行管理等服務的法人及其附屬機構(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