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
(福州精業建筑工程設計咨詢有限公司(聯合體主辦方)、福建省地質工程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輕紡設計院,福州市建筑設計院,城市建設研究院(聯合體主辦方)、福建省華廈能源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眾合開發建筑設計院(聯合體主辦方)、福建省建研勘察設計院,福建福大建筑設計有限公司(聯合體主辦方)、福建巖土工程勘察研究院)
1. 招標條件
福清市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招標編號為榕JZ招字[2013]第015號的福和大道住宅小區新建項目(勘察設計)已由福清市發展和改革局以融發改審批[2013]96號及福清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以[2012]34號、[2013]14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清市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撥款,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現邀請貴方參加該項目的 勘察、設計招標的投標。
2. 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福和大道住宅小區新建項目(勘察設計);
2.2建設地點:位于音西街道音西村東橋自然村,市規劃部門劃定的紅線內;
2.3工程建設規模:總征地面積約為14196平方米,(合21.294畝),總建筑面積為59727平方米(含商業面積),容積率為3.3~3.6(含3.3和3.6),建筑密度為30%~35%(含30%和35%),綠地率為30%~35%(集中綠地不少于750平方米),總規劃戶數為364戶。建設內容包括建筑工程及附屬工程等;
2.4投資總額:人民幣約為19450.65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15581萬元;
2.5招標類型:勘察和概念性設計招標;
2.6招標范圍和內容
2.6.1招標范圍:工程勘察、福和大道住宅小區新建項目的建設規劃紅線圖內的主體工程設計,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后續設計服務、施工現場配合服務、圖紙審查配合服務及工程竣工驗收等。
2.6.2內容:巖土工程詳細勘察、包括本項目建筑紅線圖內的建筑(含室內外裝飾裝修)、結構(含地下室開挖的圍護結構工程及鋼結構工程)、幕墻工程、給排水(包括污水處理)、消防、空調通風、電氣、建筑智能化、電梯、人防、室外總體、園林景觀等工程的設計,以及工程設計概算編制、施工過程中的指導、服務和配合等設計交鑰匙工程。
2.6.3設計周期要求:方案設計優化 20 日歷日,初步設計 30 日歷日,施工圖設計 50 日歷日;施工現場配合服務:自工程開工算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止;勘察階段: 50 日歷日且滿足設計需要。
2.7計劃開工日期及建設周期:本工程計劃于2013年 / 月開工,工程建設周期36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含聯合體各方)具備上一年檢年度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本招標項目發包內容包含勘察的,允許由具有設計、勘察資質的單位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具有招標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的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且各方均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工作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工作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設計聯合體成員可由1家注冊地在福州市以外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或綜合甲級設計單位和1家注冊地在福州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或綜合甲級設計單位共同組成,并由注冊地福州市以外的設計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牽頭人應負責整體方案的設計、初步及聯合體另一方設計成果的復核等工作。
3.3.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證書,并具有高級建筑師(或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擬擔任設計負責人應為獨立投標申請人或聯合體牽頭人的本企業人員;退休人員不可以擔任本招標項目設計負責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巖土勘察專業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巖土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高級工程師(巖土類專業)職稱,且為本單位員工。
3.4. 類似工程設計業績要求:
(1)申請人(或聯合體牽頭人)具有1項類似工程設計業績;
(2)擬派設計負責人具有1項類似工程設計業績,且在該業績項目上擔任項目設計負責人(或建筑專業設計負責人)職務;
(3)類似工程設計業績是指:自本次資格預審公告發布之日的前三年內(以施工圖審查合格日期為準,不含發布資格預審公告當日)完成設計的并經施工圖審查合格且單項合同的總建筑面積不少于10萬平方米的國內住宅小區項目。
3.5.企業注冊地在福建省行政區域以外的投標人,應已在閩設立分支機構(應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記的非獨立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福建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登記備案證明材料復印件),尚未在閩設立分支機構的,應承諾在中標后一個月內根據閩建設[2009]5號文件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3.6.根據閩建設【2011】7號文相關規定,非我省注冊的勘察單位參加投標的,應在我省設有與承擔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土工實驗室和技術人員并已按閩建設【2011】7號文規定登記備案且能夠提供有效的備案證明;未在我省設立土工試驗室的省外勘察單位,與我省具有通過計量認證土工實驗室的勘察單位簽訂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協議后,也可參加我省建筑工程勘察投標;勘察單位和與其簽定土工試驗合作協議的合作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3.7.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方)及擬派的主要設計人員在投標時未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投標資格或限制投標。
3.8.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方)均非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9.投標人其他主要設計人員要求、以及資格審查的其他條件要求的具體內容見招標文件。
4.0.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已通過資格預審。
4.獲取招標文件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 7 月 11 日至2013年 7 月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6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清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持單位介紹信原件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售后不退。招標項目的設計有關資料每份售價50元,售后不退。
5.評標辦法
5.1.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記名投票法。
6.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從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將投標保證金匯到招標公告中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且必須在匯款憑據用途欄上注明“福和大道住宅小區新建項目(勘察設計)投標保證金”。禁止網銀轉賬。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
6.4.資格預審已遞交投標保證金,此次投標無需提交投標保證金。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遞交時間和地點):2013年 8 月 20 日上午9時30分,提交地點為福清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
7.2.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擬擔任的設計項目負責人必須持授權委托書原件和注冊建筑師執業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購買招標文件收款憑證原件到場驗證登記。如設計項目負責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該投標單位(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派出單位)技術負責人代替〔須持單位資質證書、個人身份證、購買招標文件收款憑證和“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證明書(均須原件)(其格式見《通用本》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規定的格式)”到場驗證登記〕。
7.3.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未按7.2款要求到場核驗登記或不符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18條規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費用
8.1.招標人公布設計項目的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即招標時的設計費計費基數)約為15581萬元,估算的工程設計收費金額為225.51萬元,其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浮動幅度值和計算辦法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
8.2招標內容包含勘察的,招標人公布的勘察費收費標準為根據原國家計委、建設部計價格[2002]10號文件所附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下浮50%計取,勘察費用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方式計取收費。最終以審核數為準。
設計費、勘察費的計費額最終以福清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的審核為準,多退少補。
8.3參加投標的設計單位所提供的設計方案達到競標要求及編制深度但未中標的,由招標人付給方案設計補償費及知識產權費,第二名中標候選人補償人民幣5萬元,第三中標候選人補償人民幣3萬元,第四、五名中標候選人各補償人民幣1萬元,其余的投標人不予補償。中標人的補償金將包含在設計費中,不另外單獨計發。
8.4為便于項目配合,中標的設計單位必須在中標后60天內在福清注冊設立分公司或設計分院,直至本項目竣工驗收。未按約定設立的,招標人將按中標設計費30%進行處罰并在其設計費中直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