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受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保衛處(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廣東省人民政府機關大院自動消防系統維護保養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請收到邀請的響應供應商提交密封報價。詳情請參見談判文件,有關事項如下:
1. 本談判邀請函以及本項目談判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特別注明除外)。
2. 項目類型:服務類
3. 項目情況一覽表:
采購內容 |
服務期 |
最高限價 |
自動消防系統維護保養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 |
人民幣45萬元 |
備注:
1. 服務詳細內容、詳細技術參數及執行標準、規格及主要配件詳見“用戶需求書”。
2. 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會,如有必要,供應商可以對現場情況、周圍環境及交通等狀況進行自行考察。如有任何疑問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交至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統一以書面形式答復。
4. 合格響應供應商資格要求:
4.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4.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4.1.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1.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1.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4.1.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2. 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或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
4.3.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 獲取談判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談判文件售價:
5.1. 獲取談判文件時間:2013年6月28日-2013年7月4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5.2. 獲取談判文件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18樓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5.3. 獲取談判文件方式:(響應供應商憑以下資料加蓋單位公章購買談判文件)
5.3.1. 經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5.3.2. 稅務登記證(地稅)副本復印件、社會保險登記證或相關證明文件(如:社保部門或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網站打印的參保證明等)復印件;
5.3.3. 購買談判文件經辦人,需提供:
5.3.3.1. 經辦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3.3.2. 經辦人如是投標人授權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5.3.3.3. 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或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證書復印件;
備注:以上資料參與正式投標時須放入報價文件中。
為了提高效率,供應商可先下載“招標文件發售登記表”,填寫后打印并與以上資料一并攜帶購買談判文件。
5.3.4. 談判文件售價:談判文件每份人民幣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在任何情況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6. 報價截止及談判時間及地點:
6.1. 遞交報價文件時間:2013年7月5日14:00-14:30
6.2. 報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談判時間:2013年7月5日14:30
6.3. 談判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18樓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會議室
7. 本項目相關公告在以下媒體發布,相關公告在法定媒體上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
7.1. 法定媒體: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上公布。
7.2. 補充媒體: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網站(www.chinapsp.cn)。
8.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談判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司提出質疑,質疑書應包括的內容:具體的質疑事項、事實依據及相關確鑿的證明材料、響應供應商名稱及地址、授權代表姓名及其聯系電話、質疑時間。質疑書應當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響應供應商遞交質疑書時需提供質疑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代理的具體權限及事項)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