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鐵二號線FAS系統消防檢測項目已獲批準立項,江蘇海外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受南京地鐵運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的委托,就南京地鐵二號線FAS系統消防檢測項目(招標編號: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本次招標將進行資格預審,招標人對向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獨立法人(以下簡稱“申請人”)的資格進行評審,只有通過資格預審的合格申請人才能參加正式投標。
現將資格預審的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2.工程概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故需定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檢測公司進行檢測,保證系統功能可靠。
3.招標范圍
3.1 標段劃分情況
南京地鐵二號線FAS系統消防檢測。
3.2 招標內容
消防年檢的工作范圍為:南京地鐵二號線車站、主變、車輛基地、停車場、OCC的消防設施,包括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消火栓給水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火分隔系統、防排煙系統、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等七大系統。消防檢測工作內容如下:
1) 按一定的抽檢率檢測各系統設備的功能。
2) 對檢測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3) 復檢,直到設備滿足消防使用要求。
4) 出具完整準確詳細的檢測記錄,存檔備查。
5)出具完整詳細的檢測報告。
招標人保留對招標內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的權力。
4.申請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4.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接受以分支機構為代理人的申請),能提供本次招標貨物和服務的企業;
4.2 注冊資金:不低于15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1、匯率以申請文件接收當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國貨幣對人民幣的中間價進行換算。2、實收資本與注冊資本不一致的,以實收資本為準);
4.3 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消防及電氣安全檢測資質,且必須為南京市消防支隊認可企業;
4.4 項目負責人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和消防檢測資格證書;
4.5 業績要求:申請人須提供2010年以來承接的類似檢測業績;
4.6 財務與信譽要求:申請人的企業財務和經營狀況良好,提供2009、2010、2011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
4.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8 申請人之間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
1) 兩個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
2) 集團公司與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關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間接控股的情形)。
4.9 其他。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 報名及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時須攜帶的資料:單位介紹信和個人身份證。
5.2 獲取時間:自2013年 4 月 25 日起至2013年 5 月 3 日止, 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5.3 獲取地點:南京市中山路55號新華大廈2712室,江蘇海外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5.4 售 價:每本人民幣1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