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受清遠市清城區林業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清遠市清城區林業局森林消防水罐車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一、采購項目編號:0851-1261QY22B903A
二、采購項目名稱:清遠市清城區林業局森林消防水罐車采購項目
三、采購預算:人民幣40萬元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
采購貨物內容 |
數量 |
交貨期 |
采購預算 |
森林消防水罐車 |
1臺 |
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安裝和調試完畢,并經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人民幣40萬元 |
1、貨物詳細內容、要求及執行標準詳見招標文件中的“用戶需求書”。
2、本項目公示期自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3月27日五個工作日,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司提出質疑,質疑書應包括的內容:具體的質疑事項、事實依據及相關確鑿的證明材料、投標人名稱及地址、授權代表姓名及其聯系電話、質疑時間。質疑書應當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投標人遞交質疑書時需提供質疑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代理的具體權限及事項)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3、本項目相關公告在以下媒體發布:(1)法定媒體: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及清遠市政府采購網(www.qycg.gov.cn)。相關公告在法定媒體上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2)補充媒體: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網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五、供應商資格:
5.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一)至(六)款的規定;
5.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5.1.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5.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5.1.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1.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1.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2 本項目接受經銷商、代理商的報價。經銷商、代理商作為投標人,應提供所投產品的生產商(或總代理商)授權委托書或產品代理證書。若投標人提供的授權書為非生產商出具的,必須另外提供生產商對總代理商出具的相關產品代理證明文件。
5.3 所投產品須具有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發布的《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5.4 提供供應商注冊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有關證明原件?!咀蚤_具之日起前三年內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若供應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則開具自成立之日起至開具之日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的證明。(注:開具時間為項目采購公告發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5.5 提供2013年1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門出具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證明表(證明表內容須包含人員姓名、單位參保險種等內容)原件,或社保部門(或稅務部門)出具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文件原件,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網站打印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內容須包含社會保險登記證號、查驗授權碼、核查網址、有效期、專用章等)。
5.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7 供應商請攜帶以下資料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購買招標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對無誤后辦理報名登記:
5.7.1 經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5.7.2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5.7.3 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5.7.4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5.7.5 法定代表人或投標人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備注:以上資料參與正式投標時須放入投標文件中。
六、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3月27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 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詳細地址:清遠市新城區連江路金沙商務大廈14B03A室)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七、投標截止時間:2013年4月10日9時30分。(注:接收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30分鐘開始接收投標文件)。
八、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清遠市新城區連江路金沙商務大廈14B03A室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會議室
九、開標評標時間:2013年4月10日9時30分
十、開標評標地點:清遠市新城區連江路金沙商務大廈14B03A室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會議室。
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