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定,上海市黃浦區政府采購中心受上海市黃浦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就原盧灣消防噴淋日常維護保養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
一、項目概況:
項目編號:HPZFCG13-10013;
項目名稱:原盧灣消防噴淋維護保養項目;
項目內容:對原盧灣舊小區安裝的簡易消防噴淋系統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具體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服務期:一個年度;
項目預算:50萬元人民幣。
二、合格的供應商除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相應的經營范圍;
2、具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維修場所和維護、維修技術人員,能提供良好的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
4、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進行登記。未在上海政府采購網(網址:www.zfcg.sh.gov.cn)登記的供應商,必須到上海政府采購網按規定完成登記手續;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投標;
6、中小企業按照相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響應供應商須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聲明函請見談判文件。
7、福利企業按相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三﹑領取競爭性談判文件需提交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證書原件;
2、以上證照原件經核對后即刻發還,另需提交以上證照復印件一套(加蓋企業公章)。
四、對上述采購信息感興趣的供應商可于
六、談判響應文件投交截止時間:
七、談判響應文件送達地點:四川中路49號604室。
八、
九、所有談判和最終報價結束后,由談判小組打開密封的最終報價文件,對所有最終報價文件進行評審。在滿足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情況下,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