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
可用于撲救下列區域火災:
(1)防護的設施含貴重物品,無價珍寶,或公司賴以生存發展及維持正常運作所需資料檔案及軟硬件設施等;
(2)無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使用水系統會造成水損的設施;
(3)人員常住的區域;
(4)藥劑噴放后清洗殘留物有困難的區域;
(5)藥劑鋼瓶存放空間有限,少量滅火藥劑即能達到滅火效能者;
(6)防護對象為電器設備,須使用非導電性的滅火藥劑者。
技術參數:
· 當采用管網滅火系統時,一個防護區的面積不宜大于800平方米,容積不宜大于3600立方米;
· 當采用預置滅火裝置時,一個防護區的面積不應大于500平方米,容積不應大于1600立方米;
· 充裝壓力:2.5MPa(表壓),4.2MPa(表壓), 5.6MPa(表壓)
· 滅火劑噴射時間:≤10s;
· 系統工作電壓:交流220V 直流24V;
· 使用環境溫度: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