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品牌:庭安
產品型號:S/AR3
庭安消防公司(羅來新13928818119)有如下泡沫滅火劑:S3/6;AFFF3/6;AFFF/AR3/6;S/AR3/6;FP3/6;S/ZG/3/6S/AR3合成抗溶性泡沫滅火劑 簡介
合成抗溶性泡沫滅火劑是我司的新一代綠色環保產品,可以在各種低倍數泡沫產生設備中與水按規定3:97的比例進行混合產生泡沫。與一般普通蛋白泡沫滅火劑相比,該產品具有良好的滅火性能,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無惡臭、 無污染、不腐蝕設備,不會產生殘渣,貯存穩定。用于撲救醇、酯、酮、胺、有機酸等可燃極性溶劑火災,也可用于撲救油類火災。滅火原理
該產品在機械外力作用下迅速發泡,能在泡沫壁上形成一層有效防止水溶性溶劑吸收泡沫中水份的保護膜,從而保護泡沫,大大減少泡沫瞬間損失、破裂,使大量泡沫較好地覆蓋在水溶性溶劑的液面上,起到隔絕空氣及降溫作用,從而迅速滅火。
產品執行標準《GB15308-2006》
| 項目 | 主要技術指標 | 檢測值 |
1 | PH值(20℃) | 6.0-9.5 | 7.5 |
2 | 發泡倍數(20℃) | ≥5.0 | 7.0 |
3 | 25%析液時間(20℃),min | ≥3.5 | 5.0 |
4 | 滅火時間,min | 汽油火 | ≤5.0 | 3.0 |
丙酮火 | ≤3.0 | 2.0 |
5 | 25%抗燒時間,min | 汽油火 | ≥3.0 | 8.0 |
丙酮火 | ≥5.0 | 7.0 |
應用范圍 廣泛適用于大型化工廠、化纖廠、油漆廠、溶劑廠、酒精廠、釀酒廠、化工產品倉庫、遠洋船舶等。
包裝、保管與使用要求 1、產品包裝容器為25kg、50kg、200kg塑料桶。
2、產品在運輸、貯存、使用期間不得混入其它化學品及泡沫滅火劑,以免影響產品質量;不可貯存在帶銹的設備中,否則會造成產品失效。
3、產品應存 放在陰涼、通風干燥的庫房內,防止曝曬,貯存環境溫度為0℃~40℃。
4、產品在上述環境中密封貯存保質期為三年。 本公司可根據您的需要為您配制耐寒型、耐海水型產品。 備注:廣州庭安消防設備有限公司是專業從事現代消防設備科研、生產、銷售、服務為一體的的專業廠家。主要包括:消防泡沫滅火劑、消防泡沫設備、各類消防水炮及泡沫炮、泡沫噴霧滅火系統、平衡式泡沫比例混合系統、七氟丙烷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氣溶膠及超細干粉滅火設備產品系列。詳情請登錄:http://www.gzta11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