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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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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產品簡介
4+2全功能火災探測器試驗器(4種功能2種試驗工具)原(四合一型升級產品)集加煙試驗、加溫試驗、火焰試驗(感光試驗)、燃氣試驗于一體的新一代消防檢測設備。該產品已獲國家專利,并通過**部沈陽消防研究所消防電子質檢中心和環境監測檢測認證,是國內首創,填補了同類產品單一功能的空白,是原四合一多功能火災探測器更新換代產品,可對國內外各種探測器進行感煙類、感溫類、復合式煙溫類、火焰(感光)類、燃氣類進行檢測和靈敏度試驗。該產品具有功能強大,操作簡單,性價比高、經濟實惠、鋁合金箱包裝,攜帶方便,組合、拆卸靈活,外觀為不銹鋼設計,牢固耐用,工作時間長等特點。
該產品由于采用特制的霧香液電子霧化技術,發出的煙霧有各種香味且綠色環保,無毒無害。根據火災探測器倒掛在頂棚上的狀況,為避免加煙后煙霧長時間滯留在火災探測器迷宮內,特制霧香液霧化成煙后的比重大于空氣比重,加煙試驗后短時間內能在迷宮內快速消失,有利于提高試驗工作效率。電子霧化發煙代替原有的傳統的棒香加煙方式,不僅加煙方式有了進一步的升華而且煙霧中不含煙塵煙油,可避免棒香加煙所產生的煙塵煙油對火災探測器造成二次污染。
二、產品優勢
1、價格優勢:4+2全功能火災探測器試驗器性價比高,且耗材實惠。
2、服務優勢:24小時全天候服務,產品保修一年,一年內如有質量問題可免費維修。
3功能優勢:4+2全功能火災探測器試驗器是集加煙試驗器、加溫試驗器、火焰試驗器、燃氣試驗器于一體的試驗設備,用該試驗器可測試目前國內外任何一種探測器,單一功能試驗器只能測試其中一種探測器。另配備一支簡易火災探測器試驗筆和一個手報吸盤,為用戶提供更多的操作選擇。
4、便攜優勢:一支4+2全功能火災探測器試驗器,能同時試驗感煙、感溫、感光、燃氣及煙溫復合功能火災探測器。單功能試驗器需攜帶四個試驗器工具箱。
5、加煙優勢:4+2全功能火災探測器試驗器時,不需要點燃任何燃燒物體,采用了特殊的電子煙霧技術發煙,試驗后不產生任何煙塵煙油,產生的煙霧帶有香味且無毒、無害,即環保又清潔。
6、加溫優勢:4+2全功能火災探測器試驗器無需交流電源,機動能力強。單一功能加溫試驗器需交流電源,受加溫現場交流電源限制,機動能力差。
7、材質優勢:4+2全功能火災探測器試驗器整體材質為不銹鋼。單一功能試驗器材質為塑料、碳素鋼或玻璃鋼等。
三、技術性能
電源電壓:DC7.4V、2200MA/H;
煙 速: <0.8m/s;
探頭加煙數量:>480只;
連續加煙工作時間:>1小時;
加溫、火焰電路連續工作時間:>8小時;
加溫、火焰試驗數量:>800只;
燃氣電路連續工作時間>10小時;
燃氣試驗數量>1000只;
槍桿長度:1-2.5米(可根據需要加長);
連接桿長度:0.5米;
輸出溫度:>75℃;
煙源:環保香霧液;
光譜:紅外線、紫外線及可見光;
溫源(火源):氣體燃燒;
氣源:丁烷氣體;
充電時間:>8小時;
適用適用溫度:-5-40℃;
外形尺寸:560*190*100 ;
凈重:1.6公斤;
四、組成
槍頭、連接桿、電池桿、噴頭、充電器、丁烷氣體、簡易伸縮探測器試驗筆、手動報警吸盤、環保香霧液、彈簧注入瓶、扳
五、使用說明
使用前
1、充電:將專用電源充電器插入充電口中,充電器指示燈充滿后由紅色變為綠色。
2、充氣:將丁烷氣體瓶氣嘴垂直向下用力插入試驗 器進氣閥約秒數鐘。
3、安裝拆卸:
(1)安裝噴頭:將槍頭頂部的快接頭鎖環壓下后,插入噴頭,鎖環自鎖后噴頭固定在槍頭上。
(2)拆卸噴頭:拆卸時壓下鎖環,噴頭與槍頭分離。
(3)連接:根據高度適當選取連接桿數量,然后將槍頭、連接桿、電池桿按順時針的方向轉連接。拆卸按相反的方向操作。
(4)拆裝注入霧香液密封螺絲:每次注入霧香液時,用扳手按逆順時針方向旋轉取出螺絲,相反為安裝。
4、溫度大小調節:“大”“小”調節孔內有一銅調節開關,根據被試驗火災探測器對溫度的門限調節大小。
5、注入霧香液:將槍頭下底盤霧化器密封螺絲按逆時針擰出,槍頭朝下將霧化液注入霧化器內(彈簧瓶針頭插入注入口內要有一定深度,每次注入香霧液在彈簧瓶一個格內),注滿后按順時針把螺絲擰緊。
6、吸取霧香液:將彈簧瓶壓扁插入霧香液瓶內,然后松開手,用彈簧瓶的自然彈力吸取液體,直到吸滿為止。
7、功能開關:將拔紐開關至所需要加溫、加煙、燃氣、火焰檔位。
8、啟動開關:接通電源,實現功能試驗。
9、簡易試驗筆:根據火災探測器的高度,適當調解伸縮桿長度。
六、操作指南
本試驗器由無鎖“啟動開關”和三檔“功能開關”進行操作控制。
1、加煙試驗:
拔動“功能開關”至“感煙”檔位(中),按“啟動開關”,此時煙霧從噴頭內排出,進行感煙試驗。加煙結束后松開“啟動開關”。
2、加溫試驗:
拔動“功能開關”至“感溫”“感光”檔位(上),按“啟動開關”,啟動加溫系統,槍體內溫度隨即升高,熱源從噴頭排出,進行感溫試驗。
3、燃氣試驗:
拔動“功能開關”至“燃氣”檔位(下),按“啟動開關”,啟動氣體開關,將燃氣從噴頭排出,進行燃氣試驗。
4、感光(火焰)試驗
將噴頭取下,拔動“功能開關”至“加溫”“感光”檔位(上),按“啟動開關”點燃點火系統并發出火焰,將噴頭插口對準被試驗的探測器感光(火焰)窗口,進行感光試驗。
七、注意事項
1、加溫工作后,因加溫試驗內有高溫火焰,應將氣體大小開關調節至安全位置,以免灼傷身體及其它被測物體。
2、按技術性能要求及時充電。
3、該產品內存可燃氣體,應將其保存在35度以下陰暗處。
4、嚴禁在易燃易爆場合使用,以免引起火災。
5、加溫試驗一段時間后,由于燃氣內含有水份,影響氣體揮發和占用儲存空間,同時也減少點火時間,需要及時將殘留水份通過按壓進氣閥排出(槍頭向下)。
6、嚴禁槍頭向下及槍頭對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