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探測器加煙試驗器是我公司經多年研究,反復試驗后定型生產的一種專用工具,其結構設計合理,外型美觀,操作方便。適用于各種型號離子、光電煙感探測器。為各使用火災報警系統的 單位測試火災探測器報警功能及安裝施工工程單位安裝驗收過程中必備之工具。
其工作原理,是以棒香為煙源,利用微型風泵通過特殊設計的煙道,將煙壓入出煙口噴出,導入煙感探測器的感煙室對其感煙功能進行測試。從而方便、可靠、快速的完成檢驗工作。
一.技術指標
響應時間: <30秒電 源: 直流4.8V、700mA/H(四節高容量,優質鎳氫充電電池)煙 源: 特制棒線香伸縮桿長度: 0.5m-2.5m1.01m-4.5m(選購)
工作 電流: <120mA
煙 速: <0.5m/s
連續工作時間: ≥5小時
二、使用方法
將加煙試驗器基體與頭部分離(逆時針旋轉),棒香點燃直接推入香座。(棒香燃燒部位朝下,注意保證棒香在煙管的中心重直位置,并留10毫米尾部露出,以方便取出殘香)。
將加煙試驗器與伸縮桿配合好,拉到所需工作長度,然后把試驗器頂端浮動開關頂在被檢探測器下端(出煙口預先調整到正好對正探測器進煙窗口位置),此時機內線路接通,綠色指示燈亮,風泵開始工作。這時,應開始記錄響應時間,待探測器報警指示后,移開加煙試驗器,風泵自動切斷電源,綠色指示燈滅。
三、注意事項
加煙試驗器紅色指示燈亮,表示電池貯量已降低至規定極限,需要及時進行充電。
第一次充電時間應保持在16小時以上(以克服鎳氫充電電池的記憶效應)。
專用充電器為特殊設計,內部電路有別于其它產品,請勿使用其它產品替代,以免損壞加煙試驗器內部電路。
每次使用完畢,應及時取出殘香熄滅。
嚴禁在防爆場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