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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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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型安全消防煙霧彈(以下簡稱釋放器),是由江西三星氣龍消防安全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熱氣溶膠發生劑的工作原理自行研制和生產的一種專門用于消防演習及其它用途的煙霧釋放裝置。釋放器裝置主要由煙霧發生劑、外殼裝置和引發器組成。引發器可以采用電引發器啟動或者熱引發器兩種啟動方式。
釋放器工作原理
煙霧發生劑由氧化劑、還原劑、發煙劑及阻火消焰劑等組成,是一種可通過燃燒反應產生的煙霧的固體混合物。在演習現場通過點燃貯存在釋放器中的煙霧發生劑,燃燒后在空氣中形成煙霧。
消防煙霧彈特點
1. 釋放出的煙霧對人畜無毒無害,無刺激;
2. 生成物不導電,對環境無污染、對精密儀器無腐蝕、無傷害;
3. 模擬火災現場效果仿真度高;
4. 釋放過程穩定,無殘渣濺出;
5. 釋放后裝置外殼溫度低;釋放出的煙霧溫度低;
6. 使用、儲存、運輸安全;
7. 運用場所比較廣;
消防煙霧彈的主要技術參數
1. 煙霧顏色:白色
2. 噴射時間:≥ 20 s;
3. 噴射滯后時間:≤ 5 s;
4. 噴口前煙霧溫度:≤ 80 ℃;
5. 裝置表面溫度:≤ 50 ℃;
6. 噴射后5 min內,室內煙霧的能見度:< 2 m;
7. 用電壓 ≥ 1.5 V的普通電池啟動電點火頭或用火源點燃引火線,能正常啟動釋放器。
釋放器使用條件
1. 使用環境溫度:常溫常壓;
2. 在預設火災模擬現場,安全煙霧釋放器放置要求遠離泄露窗口,周圍1 m內無障礙物;
3. 在逃生通道應按建筑防火規范設有明顯指示標志。
釋放器裝置型號、規格及參數
型號、規格 | 藥劑量( g ) | 裝置總重量( g ) | 使用空間( m3) | 外形尺寸(mm) |
QL500 | 80 | 480 | 50 ≤ V ≤ 80 | Ф88*126 |
釋放器使用場所
1、用于學習、培訓、訓練等功能用的模擬場所;
2、學校、醫院、娛樂、賓館、酒店、辦公及生產等進行消防演習的場所;
3、軍事消防、航空影視、舞臺場景等需要采用煙霧遮蔽的場所;
4、反恐、警用、高速公路信號、海上信號、野外信號等需要采用煙霧作為信號指示的場所;
5、其它需要煙霧效果的場所。
釋放器使用方法
1、將釋放器放置在使用場所空曠處(用于消防演習時其使用空間需要相對密閉),打開上蓋,噴口方向朝上,撕開鋁箔紙,用點火源點著導火索(如果采取電引發器的釋放器,將電發引發器的兩引火線與大于1.5V的電源接通);
2、煙霧釋放器點著后,人回到指定點,不要站在噴口處;
3、待噴射完后,煙霧慢慢沉降下來,約沉降2-5分鐘左右,即當煙霧沉降至演習場所的各個角落,約半人高時,此時逃生演習可正式開始,聽從統一指揮或以火災報警信號等其它方式作為演習開始的信號;
4、各演習人員一聽到演習開始信號后,各演習人員采用躬身或匍匐前進等方式,目視腳下路線,沿著樓道上安全出口指示標志(如未裝則沿著樓梯扶梯靠右邊)快速而有序地向安全消防出口撤離;如果條件許可情況下,可使用濕布或其它防護用具護住自己的嘴和鼻子(雖然演習用煙霧無毒無刺激性,但為了真實模擬火災現場的情形,需采用必要的防護措施來再現火災現場情形),快速有序的離開消防演習場所。注意,消防演習時不要驚慌四竄般逃離現場,避免造成意外事故發生。
釋放器注意事項
1、 運輸、貯存時避免靠近高溫或發熱物體,貯存及噴射過程避免雨淋;
2、 產品啟動釋放后的殘余物(包括外殼等)無毒無害,可作為一般垃圾處理。
3、 噴射時噴口勿對著自己和他人,切勿拿在手上噴射。
4、噴射時附近不應有釋放器存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釋放器的運輸、貯存
1用汽車、火車、輪船、等長途運輸工具和通用的短途運輸工具進行運輸,裝卸時需輕拿輕放。
2、貯存條件:常溫常壓,相對濕度不大于80%,不得雨淋、日曬,需通風、避陽,周圍無腐蝕性物質,無明火、無高溫。
3、貯存期限:2年,以生產日期開始計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