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部網站消息,《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已于近日頒發。意見要求,建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消防審核驗收終身負責制,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執業人員和公安消防部門要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嚴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標準。
意見指出,行政審批部門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要嚴格依法審批,凡不符合法定審批條件的,規劃、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相關許可證照,安全監管部門不得核發相關安全生產許可證照,教育、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門不得批準開辦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社會福利機構、人力資源市場、醫院、博物館和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意見稱,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賓館、景區,在限期改正、消除隱患之前,旅游部門不得評定為星級賓館、A級景區。對生產、經營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質檢部門要依法取消其相關產品市場準入資格,工商部門要依照消防法和產品質量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對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的,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查處。(來源: 中國網 消防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