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凈化轄區內消防安全環境,整頓消防產品市場秩序,海東地區公安消防支隊將消防產品整治工作列為支隊重要工作之一,積極提請當地政府協調質監、工商、公安等部門建立了“各負其責,協同配合”的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工作模式,多次開展聯合檢查。截止目前,海東地區共檢查消防產品使用單位223家,檢查各類消防產品370余件(次),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28份,查處消防產品違法案件19起,罰款金額36800元。其中,對海東嘉誠酒店聚龍浴都洗浴中心使用的由河南省長垣縣新蒲板牌加工廠生產的蓄光消防安全標志及樂都康泰大酒店使用的由德州亞太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防火閥經國家固定滅火系統和耐火構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為不合格消防產品的情況,支隊及時向海東地區質監局及工商局遞交《行政執法建議書》,并聯合質監、工商等部門對不合格消防產品銷售單位進行檢查,由工商局依法對銷售不合格消防器材的海東地區達安消防器材銷售部進行行政處罰,處罰金額6863元,并沒收不合格消防產品10件,沒收非法所得51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