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剿火患”戰役進入最后決戰階段以來,為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徹底消除火災隱患,格爾木支隊采取強硬手段,始終保持收官之戰“不手軟”的高壓態勢,依法對各類場所火災隱患和違法行進行嚴懲。
進入決戰階段以來,支隊進一步加大了對各類場所火患隱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對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生產儲存運輸單位、臨街鋪面、“九小場所”、“三合一”場所和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進行“回頭看”活動。在檢查中發現格爾木鼎潤商務酒店、景豐超市、豫茂物資經銷部、隆利帳篷廠、翼衡彩鋼廠等單位存在移動式滅火器不能正常使用、電器線路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消防通道被占用等火災隱患,針對檢發現的問題,支隊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對單位進行了臨時查封和行政處罰。對其中萬某和晉某在彩鋼廠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使用明火的消防違法行為,提請了市公安局依法實施了行政拘留。
在檢查中,支隊嚴格按照公安部“六個一律”的剛性要求和總隊“三個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對查處的火災隱患單位和個人不斷強化執法手段和措施,依法采取臨時查封、“三停”、拘留、處罰等行政強制手段,形成了嚴格執法的高壓態勢,為打贏“清剿火患”戰役提供了保障。2月10日以來,支隊共檢查出各類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993條,督促整改1187條,臨時查封12家,責令“三停”8家,罰款11.7萬,行政拘留2人
原作者:王有德 審核人:鄭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