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剿火患”戰役打響以來,海東支隊堅持高站位推動,高標準落實,嚴格執行戰時紀律、戰時標準,堅持“全警動、全民動”,強力整治火災隱患,取得了“四下降、四提升、四長效”的顯著成效,即火災起數、亡人數、受傷人數和財產損失數大幅度下降,政府主導效能、部門聯合攻堅、消防宣傳、消防監督執法積極性明顯提升,形成了部門聯合執法、“網格化”排查整治、建筑消防設施管理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長效機制,為防控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四下降”:火災“四項指標”大幅下降。“清剿火患”戰役開展以來(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7日),全區共發生火災24起,未發生一起亡人火災,造成直接財產損失38.1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火災起數下降了81.58%,財產損失下降了91.74%。“清剿火患”戰役中已排查單位、場所和農村、社區發生火災起數同比下降98.62%,未發生亡人、傷人火災事故,“清剿火患”戰役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四提升”:一是政府主導效能明顯提升。地區行署、公安局等先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并親自帶隊開展了圣誕、元旦、春節“零點”夜查行動;全區6縣政府先后多次召開動員部署、推進會議,下發工作方案、專項通知,各縣政府紛紛將“清剿火患”戰役納入政務督察內容,并帶隊督查。二是部門聯動效能明顯提升。全區公安、安監、工商、文化等11個職能部門,統一開展公共娛樂場所元旦“零點行動”、除夕“零點行動”等專項行動,成立聯合檢查組聯合檢查600余次,排查整治火災隱患3萬余處;全區公安、治安、督察、消防等部門建立消防工作崗位責任制、聯席會議制、聯勤執法機制,開展消防工作“爭先創優”活動,先后出動警力8929人次,排查單位3687家,發現火災隱患1576處,督促整改火災隱患1536處,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382份。三是消防監督執法效能明顯提升。“清剿火患”戰役開展以來,全區公安消防部隊先后出動警力1.6萬人次,全區共檢查各類單位(場所)15275家(次),發現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75507處,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75063處,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9723份,實施行政處罰407起,責令“三停” 120起,臨時查封208個危險部位或場所,拘留33人行,有效凈化了社會消防安全環境,震懾了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四是消防宣傳力量明顯提升。在“清剿火患”戰役中,支隊積極與各級主流媒體協調,在西海都市報、青海法制報、電視臺、電臺等媒體上大力宣傳“清剿火患”戰役,開辟曝光臺,及時曝光影響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重點單位、宣傳消防法規、展示鐵軍打造成果等。同時,支隊消防官兵向廣大群眾詳細剖析火災成因,講解家庭火災撲救常識、正確的疏散逃生方法以及干粉滅火器撲救火災的方法。截至目前,支隊共開展逃生演練230次,組織消防培訓60余次,組織“清剿火患”志愿者2000余人,切實做到了全民參與消防宣傳的熱潮。
“四長效”:一是形成部門聯合執法長效機制。支隊按照常規啟動、專項啟動、突發啟動“三項”啟動機制,將日常管理和專項整治相結合,目標管理與督導暗訪相結合,定期召開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安排部署聯合執法行動周期,建立密切配合、統一協調、相互協作的消防安全聯合執法長效機制,有效整治各行業領域的消防安全隱患;同時,地區公安機關、治安、消防等警種間協作更加密切,形成消防工作齊抓共管局面。二是形成“網格化”排查整治長效機制。全區6個縣市區劃分為網格,94個鄉鎮、1587個行政村和62個社區為為基本單元,分層次劃分兩級網格,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戰役輿論動態管理,建立“層級明晰、條塊結合、機制健全、全面覆蓋”的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模式。三是形成建筑消防設施長效管理機制。明確了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規范了消防設施檢查巡查、維護檢測等工作的程序、內容。四是形成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長效機制。支隊創新建立政府主導、行政約束、等級評定、考評獎懲機制,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目前,全區210家重點單位100%完成“四個能力”建設等級評定、掛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