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隨著海南州發改委正式向支隊核發《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費征收收費許可證》,標志著海南支隊及所屬五縣大隊《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費征收收費許可證》工作均已結束。
自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印發青海省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費》以來,海南支隊高度重視,要求支隊防火處及各大隊及時向駐地黨委政府、發改委、財政局等部門就《暫行規定》的征收范圍、征收標準、征收方式、免收條件、款項用途等進行專題匯報,爭得駐地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盡快辦理收費許可證。
目前,支隊已結合4月初海南州各在建工程將相繼全面開工的實際,積極組織支隊防火處及各大隊對全州范圍內所有施工單位和在建工程進行逐一調查摸底和統計,并根據掌握情況進行全面詳細的登記造冊,為即將開展執行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費征收工作提供第一手資料,做好了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費征收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審核人:衛傳淮 原作者:馬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