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官兵的條令意識和安全意識,提高部隊戰斗力,確保部隊高度穩定。格爾木支隊結合正在開展的“條令條例學習月”活動,狠抓車輛安全,推行“一、二、三、四”措施狠抓車輛安全,切實加強車輛安全管理。
“一個做好”即:做好車輛派遣審批制度,嚴格執行車輛外出請示報告制度,落實車輛派遣和使用管理規定,機關行政車輛由支隊司令部統一管理;運輸車由后勤處管理;大隊行政車、中隊消防車由大隊、中隊管理。駕駛員出車時必須“三證一令”齊全;歸隊后,用車領導在派車命令上簽字后,由駕駛員交司令部管理部門,并匯報車輛運行情況。
“二個強化”即:強化駕駛員駕駛技術,支隊對新任駕駛員在上崗前均進行了再次復訓考核,從而堅決杜絕車輛事故發生;強化良好的駕駛作風,堅決杜絕“開快車”、“英雄車”和“霸王車”。自覺樹立消防部隊的良好形象。
“三個嚴格”即:一是嚴格駕駛員管理;二是嚴格落實檢查車輛器材保養制度;三是嚴格駕駛員在動用車輛外出執勤時,必須由值班干部跟車,根據任務、道路、氣候特點提出安全要求,在執勤出警任務中遇到險要道路,跟車干部要親自勘察、指揮,并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駛員的休息、睡眠。
“四個加大”即:一是加大車輛檢查保養力度;二是加大落實器材維護、保養、檢查力度;三是加大對器材的使用熟悉力度,不斷提高和創新器材使用方法;四是加大檢查與評比力度。
下一步,格爾木支隊將繼續堅持以狠抓條令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為著力點,從易發生事故案件的重點環節、重點部位入手,堅決遏制事故案件的發生,確保部隊高度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