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爾木是一座資源開發型的新興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地區。近年來,全市工業經濟快速發展,石油、天然氣、有色金屬、新能源礦產資源發展迅猛,各類大型企業單位逐漸增多,為切實加強大型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決遏制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近日來,格爾木支隊以重點單位普查為契機,深入到偏遠地區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大整治。
針對大多數廠礦企業分布范圍廣、管理難度大等特點,格爾木支隊結合當前工作現狀,與3月30日至3月31日聯合轄區公安派出所組成檢查組,不辭辛苦,深入到海拔5000米以上、400公里以外的加油站、發電站、輸油管線泵站以及大型廠礦企業的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開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動,重點就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器配置是否合符規定、防火間距是否符合要求、單位領導干部和員工是否掌握消防知識及滅火器是否會操作使用等情況進行了詳細的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人員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要求各單位場所進行當場整改,對不能當場改正的及時下發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對存在消防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業整改,堅決不留下任何“先天”隱患。同時,要求:一是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各項工作措施和制度的落實,切實把自身消防安全工作做深、做細、做扎實,確保自身安全生產;二是要加強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積極有效的工作措施,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等工作,及時發現并整改各類隱患,堅決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三是定期組織員工開展“四個能力”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單位防御各類安全事故的能力。
通過此次檢查活動為偏遠地區企業單位安全生產創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共檢查單位8家,發現火災隱患11處,現場督促整改7條,責令“三停”1處。
原作者:王有德 審核人:鄭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