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強化消防安全意識,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著力提高社會防控火災能力和消防監督執法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3月21日,格爾木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王建平代表市政府與各行委、全市消防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一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負責人簽訂了《2012年格爾木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并要求各單位、各鄉鎮和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200多家單位貫徹落實。
落實政府消防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和《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全面實施《青海省“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指導意見》,不斷強化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召開消防工作會議,逐級簽訂消防工作責任書,每半年召開一次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對轄區消防安全形勢進行綜合評估,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
加強社區和農村消防工作。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模式,年底前70%的街道、鄉鎮及社區、行政村實行“網格化”管理。各鄉鎮應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組織,建成市政消火栓、消防用水儲水設施或供消防車使用的天然消防水源永久性取水平臺。
加大社會防控火災力度。堅決打贏“清剿火患”戰役和“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建立“網格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年底前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四個能力”建設100%達標。推廣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責任人管理人變更、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定期消防安全評價“三項申報”制度。年內,高層地下建筑全部建立消防安全“戶籍”檔案。同時,加強宗教活動場所消防安全管理。
加強社會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開展對社會單位和廣大群眾的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滅火以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識,并實施“家庭消防安全計劃”和“社區平安使者”計劃,組織群眾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和滅火疏散演練以及“119”消防日宣傳活動。
加強滅火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以創建消防中隊為主體,整合轄區社會應急救援資源,建立適應轄區實際需要的滅火應急救援體系。
強化消防工作落實考核問責。組織開展消防工作專項督察不少于2次,并針對發現的問題下發督辦通知。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單位負責人、行委分管負責同志或者主要負責同志的責任。
原作者:張生科 王有德 審核人:張學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