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海東地區行署召開2012年度全區消防工作會議。會上 ,行署副專員趙生啟代表行署分別與6縣人民政府簽訂了《2012年海東地區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與23個行業部門簽訂了《2012年海東地區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
其中,《2012年海東地區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了各縣政府2012年消防安全工作11項任務。一是落實消防工作責任,逐級簽訂消防責任書,每半年召開一次消防工作聯席會議,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二是深化“防火墻”工程,年底前各地70%的街道、鄉鎮及社區、行政村要實行“網格化”管理,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要100%達標。三是強化政府部門監管職能。各行政審批部門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嚴格依法審批,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一律不準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堅決預防“先天性”火災隱患。四是推進農村消防工作。全國重點鎮、中心鎮和經濟發達鎮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組織,其他鄉鎮確定消防管理人員。年內,縣人民政府成立不少于1個鄉鎮義務消防隊、2個農村義務消防隊的消防組織,并配備手抬機動泵、水帶、水槍等消防器材,并開展定期性滅火演練。五是實施消防管理“進寺院”。年內,納入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寺院均要建立一支配備手抬機動泵、水帶、水槍等消防器材的僧人志愿消防隊,并開展定期性滅火演練。六是加強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推動完善現代消防警務機制,推行高層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建立完善高層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戶籍”檔案并達到100%。七是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根據《青海省消防條例》,有關職能部門要將消防宣傳教育納入本級工作職責內容,落實消防宣傳主體責任。八是做好經費保障工作。按照《青海省消防業務經費保障標準》,將消防事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專項列支,并隨著地方經濟建設發展,逐年按10%的比例遞增。年內,消防官兵業務經費要達到1.8-2萬元/人的標準。同時,將官兵人身意外傷亡保險經費人均568元/年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九是加強城鄉消防基礎建設。按照青海省“十二五”公安消防隊(站)建設規劃,完成大、中隊庫房、溫室維修任務和家具及辦公設備更新、中隊廚房設施更新任務。十是加強消防部隊信息化建設。完成通信指揮車移動站和遠程監控系統、消防中隊接警終端任務。十一是加強滅火救援裝備建設,全區購置個人防護和特種防護裝備1647件套,需更新、增配消防車10輛。
會上,行署還與地區各行業系統簽訂了《2012年海東地區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從消防工作領導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經費投入、防火檔案管理四個方面明確了各行業單位的責任目標。尤其在消防安全責任制中明確了各行業單位提升火災防控能力的總體目標和行業單位各自不同的重點工作目標?!?012年海東地區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和《2012年海東地區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為全區各縣及行業系統深入扎實地開展好2012年消防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為服務海東經濟社會發展、確保人民安居樂業提供了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