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獲悉,四川首份針對學校、商場、賓館和醫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程(簡稱規程)擬在今年底發布。
“這份規程是對消防法的補充和細化。”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技術科科長劉海燕說,規程分學校、商場、賓館和醫院4個版本,每個版本都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方面明確要求, 如在消防安全管理中,明確了學校、商場、賓館和醫院的重點防火部位,學校為宿舍、食堂、實驗室,商場為營業廳、廚房和倉庫,賓館為客房、木工間、鍋爐房、 廚房,醫院為病房、手術室等。
學校規程中,明確學生宿舍禁止吸煙、禁止使用 蠟燭、嚴禁使用“熱得快”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商場規程中,要求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大型商場,應建立專職消防隊。醫院規程中,對重點防火 部位———手術室各種醫用電氣設備電源插頭進行了明確規范,嚴禁隨意更換插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