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支隊以“十八大”消防安保為契機,充分整合消防監管力量,不斷拓展消防監管層面,以“戶籍化”管理為突破口,切實提高社會單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推動實現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推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全面勝利。
審時度勢,夯實單位消防安全“戶籍化”基礎。
為實現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全方位監管,有效提高社會整體火災防控能力,支隊通過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統,為每個重點單位設置一個專用賬戶,建立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檔案。并由重點單位負責將本單位基本情況、每幢建筑消防安全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情況錄入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檔案,消防部門及時錄入消防監督管理情況。同時,支隊黨委從建設“戶籍化”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出發,制定出臺了《海東地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逐項細化分解工作任務,明確主要負責人是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消防監督干部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切實加強了動態監控和長效管理,解決了底數不清、情況不明、責任不實、監管不夠等突出問題。
整合資源,扎實推進單位“戶籍化”管理工作。
支隊依托“網格化”排查,對重點單位實行“分區分戶、一戶一檔、分檔歸籍”的戶籍管理模式,根據其轄區屬地、單位性質、管理分工進行統計造冊,并充分運用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統的統計分析功能,對各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檔案進行統計分析,通過統計分析反映出工作的薄弱環節和問題,即采取針對性應對措施。對設有建筑消防設施的重點單位,將維護保養合同、每月維保記錄、設備運行記錄實時錄入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檔案,并要求單位管理人員每月向當地消防部門報告備案。提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檢測的技術服務機構,必須具有相應資質,依照簽訂的維護保養合同認真履行義務,承擔相應責任,確保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支隊還要求重點單位應按照標準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自我評估,評估發現的問題和工作薄弱環節,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整改。
強化措施,扎實推進單位“戶籍化”管理工作。
為督促各重點單位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工作取得實效,支隊根據部局、總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實現全部重點單位基本實行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凡投入使用的一律實行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同時,各大隊結合當地實際,出臺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了工作目標、內容和措施,緊緊圍繞“戶籍化”管理的工作任務目標分解任務,兼顧短期任務與中長期目標,有計劃、分步驟的抓好組織實施,全力以赴確保穩步完成工作任務。支隊注重將實行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四個能力”建設、三項申報制度建設等年度重點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全局部署,相互促進。全方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斷推進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建設。支隊還將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納入地區目標責任考評、政績考核和政務督查的重要內容,并由行署制定下發了《海東地區2012年度消防工作目標考核辦法》,使全區各項消防工作的安全責任和工作措施落到實處,使消防工作與經濟工作目標和各項社會管理工作指標同下達、同檢查、同評比,進一步推動了消防工作的落實。
目前,全區88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已全部實行了 “戶籍化”管理,157棟高層建筑建立了“戶籍化”檔案,進一步提升了社會火災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