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推動基層部隊黨風廉政建設,11月11日至15日,黑龍江省公安廳紀委副書記劉金海率省廳紀委檢查組深入哈爾濱市消防支隊部分基層大隊,對《軍隊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及公安部“兩個文件”貫徹執行情況進行實地檢查指導。哈爾濱市消防支隊支隊長畢建華和總隊紀檢專職副書記劉軍革陪同檢查。
省廳紀委檢查組分別對哈爾濱市消防支隊道里大隊、南崗大隊、道外大隊、阿城大隊等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了深入細致檢查和具體指導。在各基層大隊檢查期間,劉金海副書記參觀了基層部隊營房建設及車輛裝備配備情況,與基層大隊主官進行了座談交流,聽取了各大隊關于本單位《軍隊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和公安部“兩個文件”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的匯報,并實地查看了相關文件材料。
在檢查中,劉金海副書記指出:哈爾濱市消防支隊黨委和各基層單位能夠按照省廳黨委、紀委和總隊黨委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視部隊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嚴格落實部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廉政建設放到與消防監督業務工作、隊伍建設同等重要的位置,結合隊伍實際,積極推進部隊黨風廉政建設,積累了一些經驗和好的做法,工作很有成效。
劉金海副書記就今后如何抓好大隊級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要認真貫徹上級黨委紀委關于部隊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部署。二是要注重廉政教育效果。廉政教育要做到關口前移,警鐘長鳴,提高廣大官兵廉潔自律的自覺性。三是要進一步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大制度執行力。要最大限度地發揮制度的規范、制約作用,強化官兵遵紀守法意識。四是建立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加大對基層干部的監督力度。要加強對干部8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發現干部違紀現象苗頭,要早提醒早教育早處理,避免不廉潔行為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