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全國消防部隊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海口市警備區“建設國際旅游島,安全暢通文明行”警備聯席會議精神,根據總隊《開展“文明駕駛安全駕駛”活動方案》要求,海口支隊決定從2月1日起至明年2月1日,利用一年時間在全市消防部隊深入開展“文明駕駛安全駕駛”活動。通過活動開展,切實提高駕駛人員法紀觀念和安全意識,實現人員規范管理、車輛規范運行,為建設國際旅游島作出應有的貢獻。 支隊此次活動分動員部署、學習教育、整治規范、總結驗收四個階段進行。在動員部署階段,要求各單位一要層層開展動員教育,開好五個會(即:基層黨委會、支委會、隊務會、軍人大會、班務會),進一步統一官兵思想,使廣大官兵充分認識開展“文明駕駛安全駕駛”活動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和方法步驟,確保活動有序開展;二要制定具體的活動實施方案,明確具體的活動步驟和工作措施,抓好活動具體落實,確保活動開展扎實有效;三要利用網站、專刊、板報、墻報等多種方式加強活動的宣傳報道,營造濃厚的活動氛圍,使官兵充分認識開展“文明駕駛安全駕駛”活動的重要性,增強積極廣大官兵參與活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在學習教育階段,要求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積極采取形式多樣、貼近實際的學習教育,幫助駕駛員牢固樹立文明駕駛安全駕駛觀念,切實提高全體駕駛員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整個活動的穩步推進。根據總隊方案要求,針對以往少數單位在學習教育中不同程度存在“走過場”的問題,此次安全教育以“參觀學習、觀看警示教育片、座談討論”等形式為主,主要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消防部隊安全管理規定》和《紀律條令》等相關內容。 在整治規范階段,要求各級領導要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從自身做起,從領導司機和機關駕駛員、參謀干事助理員管起,從是否系安全帶等基本要求抓起,嚴格車輛派遣,禁止非公務用車,倡導和監督所有官兵“五不開車”,即:不酒后駕車、不違章駕車、不帶情緒駕車、不疲勞駕車、不開隱患車,門崗衛兵要認真履行職責,如實糾察車輛進出情況,確保活動期間不發生任何車輛事故。支隊將成立以紀委牽頭的糾察機構,高頻次、全天候進行糾察,依紀嚴厲打擊車輛違規、人員違紀問題,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在總結驗收階段,要求各單位要認真圍繞活動中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進行全面總結,方便其他單位借鑒,促進共同提高。活動期間,支隊督察隊將對各單位組織開展活動情況實施明察暗訪,如有發現違規駕駛或在外被上級督促到的,支隊將加重處罰當事人并追究單位領導責任。 同時,支隊明確車輛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一是活動期間有亂停放、亂掉頭、亂變道、闖紅燈、超速行駛、不系安全帶、車輛存在隱患駕駛七種行為之一的,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并記錄在案,第二次暫扣駕駛證停止駕駛1個月,第三次吊銷駕駛證,是士兵駕駛員的調離崗位,是干部的給予警告處分。二是車輛外借的,對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當事人給予警告處分。三是發生交通事故的,經責任認定由我方承擔主要責任的,經濟賠償由當事人負責,無論官兵年底一律安排復轉;經責任認定由我方承擔次要責任的,視情劃分經濟賠償,并對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經責任認定我方不承擔責任的,視情給予駕駛員暫時停駕、停駕、調離等處理。四是酒后駕車的,依照公安消防部隊《五條禁令》處理。五是官兵穿警服駕駛私家車時出現以上行為的,依照以上四條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當前,支隊“文明駕駛安全駕駛”活動已有條不紊地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