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河北省公安廳獲悉,4月21日,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張越同志簽署嘉獎令,對撲滅撫寧縣山林火災的省公安消防部隊全體參戰官兵和秦皇島市公安局全體參戰民警予以通令嘉獎。
4月12日,秦皇島市撫寧縣大新寨鎮大石窟村北山突發山林火災。面對突如其來的災害事故,全省公安消防部隊堅決貫徹執行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廳黨委的指示要求,快速反應,緊急部署,調集1500名官兵、200部消防車,第一時間投入滅火戰斗,全體參戰官兵充分發揮主力軍和突擊隊作用,風餐露宿、沖鋒在前,歷經7個晝夜的連續奮戰,于4月19日將山林大火成功撲滅。秦皇島市公安機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廳黨委的指示要求,緊緊圍繞通信保障、交通保障、治安保障和案件偵查等中心任務,出動全市2000余名民警、580輛機動車投入一線應急工作,各警種、各部門4000余名民警恪盡職守,主動作為,全力以赴為火災撲救提供各項服務保障,圓滿完成了各項急難險重任務,贏得了各級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普遍贊譽。
經過省公安廳黨委研究決定,對省公安消防部隊全體參戰官兵和秦皇島市公安局全體參戰民警予以嘉獎表彰。并要求省公安消防部隊和秦皇島市公安局要認真總結經驗,再接再厲,以更加旺盛的斗志和更加飽滿的工作熱情再創佳績,為維護良好的社會政治和治安秩序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