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推動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教育部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通知》和《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根據省公安廳、省教育局《關于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活動的通知》,結合本地實際,3月28日,咸寧市公安局、教育局聯合下發《通知》,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市中小學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活動。
此次活動以“學習消防知識、共創平安校園”為主題,通過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活動,全面提升校園消防安全教育能力,引導及激勵師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識與逃生自救技能,最大限度的預防火災發生,保證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維護校園消防安全環境。
“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活動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共同開展,成立由公安局副局長張銀軒、市教育局副局長袁慎彬為組長的“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 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并制定了“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標準。此次創建活動參加學校為全市中小學,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動員部署階段,各地于3月底前認真制定活動方案,明確活動領導小組,確定活動目標;第二階段為活動實施階段,9月15日前各地按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基本標準要求,責任到人,切實落實“五個一”活動(上一節消防安全教育課或舉辦一次消防主題班會、觀看一次消防警示教育片、開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練、組織一次家庭火災隱患自查、開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識運用)的開展;第三階段為考核驗收階段,10月1日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將成立考核組,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工作驗收細則》,對各地申報參評的國家級、省級“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進行考核驗收,并將符合條件的“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上報省公安廳、省教育廳,參加全國及全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評比。
《通知》明確了三個要求:一、高度重視,掌握方式方法。各縣(市、區)公安、消防、教育部門要充分認識在中小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重要意義,把創建活動作為服務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創建平安校園和消防宣傳“進學校”的示范性項目抓緊抓好,既要注重宣傳教育場地、教材、師資、環境的建設,又要注重通過通俗易懂的方式,讓學生真正將消防安全知識入腦入心,防止搞形式、走過場、比排場的現象,切實講究工作實效。二、加強配合,組織協調各項活動。各縣(市、區)公安、消防部門要主動與教育部門、轄區內的學校取得聯系,積極支持學校參與示范學校的創建活動。要安排優秀黨、團員擔任學校消防輔導員,根據中小學生特點,上好消防知識課,配合學校設計豐富多彩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協助學校組織制定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疏散演習;協助解決開展消防教育活動所需場所、資料、設備等方面的困難。三、強化引導,力促達成實效。各中小學校要積極參與此次創建活動,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積極籌劃,加大投入,并以創建活動為抓手,建立和完善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切實履行雙重職責,提高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成效,并達到每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至少擁有兩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中心城區至少創建三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