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和亡人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黨的十八大期間“十小場所”消防安全,6月18日至20日,羅田縣公安局副局長吳樹民帶領督察大隊、消防大隊成員深入全縣12個鄉鎮派出所及部分“十小場所”,就前期“十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情況展開全面督察指導。
督察組每到一個派出所,聽取了各所負責人對派出所開展“十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情況的匯報,并核對了消防監督檢查單位數、查出隱患數、填寫檢查記錄表數、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數,網上平臺錄入數,查閱了派出所執法記錄、“十小場所”消防安全基本情況臺帳和相關資料,重點檢查了派出所是否按縣公安局《關于開展“十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的行動方案》的要求進行全面的摸底排查,是否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責令其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察組一一進行了反饋,要求派出所及時改正。
為真實了解“十小場所”專項檢查工作的效果,督察組改變單純查閱資料的方式,深入社會單位實地進行檢查督導,檢查各類“十小場所”的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用火用電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從而檢驗派出所“十小場所”專項整治的工作力度。
通過本次的督察行動,充分掌握了羅田縣“十小場所”專項檢查行動的工作進展及效果。針對個別派出所存在敷衍塞責的現象,督察組提出了嚴厲的批評,并指出,全縣“十小場所”數量多、分布廣,單靠消防大隊的力量難以有效掌控,各派出所要認真履行好法定職責,要堅決杜絕麻痹大意思想,扎實有效地繼續推進“十小場所”專項檢查行動,要和近期開展的火災隱患“三清三治”工作結合起來,堅決預防和打擊火災隱患和各類消防安全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