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清剿火患”戰役,保持全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襄陽市政府將“清剿火患”戰役分解為十大專項行動,由市消防支隊聯合政府各職能部門,嚴格按照“五個一律”拘留和“十個一律”關停等規定分行業開展“地毯式”清剿火患專項行動。
一是人員密集場所專項行動。會同文化、衛生、教育、民政、公安派出所歷時21天,排查安全疏散樓梯是否暢通、控制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持證上崗、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等問題。集中關停、查處、曝光一批嚴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人員密集場所,拘留一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不法人員。
二是“十小場所”專項行動。各地會同公安派出所歷時20天,重點排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消防安全問題。集中關停、查封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場所,拘留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場所的負責人。
三是建設工程專項行動。會同城建、質監、工商等部門歷時10天,排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是否經過審核、驗收,是否存在擅自變更消防設計、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等問題。集中關停一批違法的建設工程,查處、銷毀一批不合格消防產品。
四是社區專項行動。會同鄉鎮、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歷時10天,排查社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工作職責是否明確、是否督促單位整改火災隱患等問題。各大隊發動鄉鎮、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對社區每周進行消防安全巡查。
五是物資倉儲場所專項行動。會同公安派出所歷時5天集中查封一批耐火等級不符合要求的單位,對固定消防設施損壞、不能保證安全的一律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