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清剿火患”戰役成果,嚴厲打擊消防產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身份證標志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消防產品市場秩序,提升全市消防產品質量,日前,經市公安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研究決定,結合“3.15”消費者權益日活動,3月1日至20日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消防產品打假活動。
一是開展消防產品打假宣傳活動。市、區兩級質監、工商、公安消防、經偵等部門聯合召開動員大會,對當地消防產品打假活動進行部署;舉行消防產品打假活動啟動儀式;開展消防產品生產、銷售企業、使用單位“保證產品質量,保障公共安全”承諾活動,增強企業質量意識;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廣播、報紙和雜志等新聞媒體,拓展宣傳手段,采取咨詢、專題講座和報刊專欄等多種形式,普及消防產品質量知識,加大宣傳聲勢。
二是開展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各地要摸清轄區內消防產品生產、維修、銷售企業及消防產品流向基礎信息,依據《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GA588—2005),對生產、流通、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開展一次全面“體檢”。針對節后大量建設工程上馬開工的情況,突擊對在建工程或建成投用工程選用的消防產品進行監督檢查,嚴查圍繞建設工程領域的制假、售假、用假行為。要重點檢查消防應急燈具、防火門、消火栓、消防水槍、消防接口、消防水帶、灑水噴頭、防火涂料、阻燃制品等消防產品,對現場發現可能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要及時進行委托檢驗和監督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各類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依法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實行嚴格登記處理。
三是開展消防產品領域“清剿火患”戰役“回頭看”活動。對戰役尚未排查的人員密集場所及建設工程選用的消防產品,要逐個明確任務,倒排工期,確保全面完成排查整治任務,堅決不允許出現發生火災消防設施不能正常發揮作用的情況;對已排查發現但尚未開展有效整治的消防產品火災隱患,要嚴格督促單位制定整改方案,倒排整改工期,盡快予以整改。對消防設施及產品類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動用一切力量、窮盡一切手段開展整治,確保按期銷案。
四是集中查辦消防產品案件。對檢查發現和群眾舉報投訴的消防產品違法違章行為,各地工商、質監、公安消防、經偵部門要根據聯合執法辦法和各自權限,落實辦案人員或成立專案組,一一予以查處結案。對無證無照、逃避監管、惡意傾銷的消防產品生產、銷售企業,一律從重從快予以查處;對建設工程降低消防產品質量標準,一律依據《消防法》第五十九條從重處罰;對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時消防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一律驗收不合格;對安裝、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且不予改正的人員密集場所,一律責令停產停業;對制假售假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一律由公安機關立刑案追究。要采取下發案件督辦通知、主流媒體公示曝光等形式,形成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高壓態勢。
五是集中銷毀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對檢查確認的假冒偽劣消防產品,要依法予以收繳,責令使用單位限期更換合格產品。除收繳現場發現的假冒偽劣產品外,還應徹底清查同類產品源頭和流向,搗毀一批制假、售假、用假窩點。對依法收繳的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各地應組織轄區消防產品生產、維修、銷售、使用單位和社會群眾,舉行集中銷毀活動,倡導消防產品生產、維修、銷售企業“以人為本,誠信經營”,堅決樹立凈化消防產品市場的信心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