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南京市消防條例》將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推動《條例》的全面貫徹實施,4月22日下午,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市公安局、南京消防支隊聯合召開《南京市消防條例》新聞發布會。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顧善祥,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趙懷明,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劉少青,市公安局副局長司軍,南京支隊副支隊長姜立新以及省、市主流媒體新聞記者共50余人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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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上,顧善祥副秘書長介紹了《條例》修訂的必要性、立法背景及主要特點。趙懷明副秘書長介紹了《條例》制訂的過程和主要亮點。司軍副局長就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及消防部門學習、宣傳、貫徹、執行《條例》精神提出明確要求:一是統一思想,認真學習,充分認識《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精心組織,廣泛宣傳,抓住此次《條例》宣貫的有利時機,大張旗鼓地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大宣傳、大教育、大培訓;三是強化責任,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條例》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姜立新副支隊長就如何做好《條例》實施工作做了表態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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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與會領導回答了媒體記者關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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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