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公安部“9•26”和省政府“9.29”會議精神,確保今冬明春火災形勢持續穩定,日前,潮州市政府代市長李慶雄親自與各縣區長簽訂《潮州市“清剿火患”戰役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以“十個100%”為目標,促動各縣區長強化對“清剿火患”戰役的組織領導,狠抓各項工作落實,全面提升潮州市消防安全指數,為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
《責任書》中指出:按照公安部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繼續深化“五大”活動,迅速打響“清剿火患”戰役,按照嚴之又嚴、細之又細、實之又實的要求,合力攻堅,打贏戰役,確保全市火災形勢穩定,特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由各縣區長代表各縣區政府與市人民政府簽訂。
《責任書》中明確:力爭通過“清剿火患”戰役,堅決遏制亡人火災,杜絕重特大火災,實現“十個100%”目標,在省政府要求完成的“六個100%”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工作標準和要求。“十個100%”即:責任制落實100%到位;政府掛牌的重大火災隱患100%摘牌銷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100%達標;有關單位(場所)電氣火災監控系統100%安裝;排查發現的“三合一”等單位隱患100%整改;單位建筑消防設施100%完好;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100%持證上崗; “清剿火患”戰役100%建檔造冊;縣區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建設十月底前100%完成;“清剿火患”及舉報投訴專項獎勵經費制度100%落實。
《責任書》中要求:各縣區政府要站在堅持安全發展、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以及保民生、促和諧的高度,充分認識當前火災形勢,把消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協調,落實工作措施,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把整治責任逐級落實到基層,確保各項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認真落實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監管的消防工作責任制,督促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最大限度地調動基層組織和廣大群眾參與整治活動的積極性,確保各項消防安全責任目標的實現。
《責任書》中強調:市政府將在2012年2月份對各縣區完成上述各項責任目標的情況組織考評,對“清剿火患”工作成績顯著的給予通報表揚;對清剿火災隱患工作推進不大的給予通報批評,對于發生較大火災事故的一律實行責任倒查,全市通報批評,對于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要加大火災事故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全年消防安全目標責任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通過市政府一把手與各縣區長簽訂《責任書》,表明了潮州市政府堅決打贏“清剿火患”戰役的信心和決心,下一步,各縣區政府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責任書》的內容,逐項對照,層層動員,把市政府的決策和指令不折不扣地傳達部署到基層一線,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以“十個100%”的目標全面奪取“清剿火患”戰役的最后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