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廣東省佛山市消防支隊召開“清剿火患”戰役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全市“清剿火患”戰役現階段成果,解讀了《佛山市火災隱患舉報獎勵辦法》。會議由防火處楊舜副處長主持,支隊孫忠武副支隊長出席了發布會并回答了記者提問。南方日報、廣州日報、羊城晚報、南方都市報、佛山日報、佛山電視臺、佛山電臺等主流新聞媒體記者參加了發布會。
會上,孫忠武副支隊長通報了全市“清剿火患”戰役現階段成果。他指出:九月下旬以來,根據公安部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全市范圍內,打響了一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清剿火患”戰役,經過一個月的大力整治和排查,全市火災隱患數量明顯下降,火災防控形勢明顯好轉。據統計,9月22日至今,佛山全市共出動檢查人員共11936人次,檢查單位共32947家,發現火災隱患或違法行為共27663處,當場整改火災隱患共20247處,限期整改火災隱患共7416處,責令“三停”單位共28家,罰款總額253.1萬元,行政拘留9人,清理違章住宿人員共1076人。
隨后,孫忠武副支隊長公布了《佛山市火災隱患舉報獎勵辦法》,對舉報范圍、獎勵標準、舉報方法和受理時間等相關條款進行了逐條解讀,公布了全市五區和市消防局火災隱患舉報中心電話。孫忠武副支隊長表示:出臺火災隱患舉報獎勵辦法,主要是鼓勵市民發現和舉報火災隱患,有效遏制和控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市民可以通過撥打市及各區火災隱患舉報受理中心的電話舉報投訴下列四類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一是舉報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內的,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二是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三是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四是公眾聚集場所自動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擅自拆除、停用自動消防設施的。公安消防部門監督人員將會及時進行受理、登記,并在20個工作日內核查舉報內容,對有效舉報火災隱患的市民按標準進行獎勵。
最后,孫忠武副支隊長和楊舜副處長針對火災隱患有獎舉報的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并鼓勵市民在平時工作和生活中,關注消防安全,參與“清剿火患”戰役,積極發現和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共筑消防安全“防火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