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11年12月30日發布2011年第23號公告,批準發布GB27899-2011《消防員方位燈》和GB27900-2011《消防員呼救器》二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這兩項標準將于2012年6月1日起實施。自標準實施之日起,GA401-2002《消防員呼救器》行業標準廢止。
消防員方位燈和呼救器性能的優劣將直接影響消防部隊執行滅火救援作戰、搶險救災等任務的能力。GB27899-2011《消防員方位燈》規定了消防員方位燈的定義、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標準對消防員方位燈的耐壓性能、防護性能、絕緣電阻、防爆性能、耐氣候、機械環境適應性能、閃光頻率、發光亮度等提出了具體的性能要求,標準可全面考核消防員方位燈的整體性能,以確保消防員方位燈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GB27900-2011《消防員呼救器》對消防員呼救器的報警功能、通信功能、防爆性能、絕緣性能、防水性能、耐氣候、機械環境適應性能、發射頻率、發光亮度等提出了具體的性能指標,與2002版行業標準相比較,主要有以下五方面變化:
(1)型號中增加了通信型呼救器;
(2)規定了呼救器的供電電源應采用可充電電池;
(3)提高了防水性能要求;
(4)提高了聲光報警的性能指標;
(5)對光指示功能進行了量化規定。(來源:消防天下消防網 消防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