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及時布控52小時后抓獲放火嫌疑人
因欠債無力償還,心情不佳放火泄憤,致使一家三口葬身火海……
記者從廣東省
消防總隊獲悉,致3人死亡的揭陽市榕城區“11.27”放火案已于
11月29日14時告破,成功抓獲故意放火嫌疑人徐某文。
據了解,
2011年11月27日03時52分許,廣東揭陽市榕城區仙橋街道頂六村陽崇明廢品收購點發生火災,造成陽崇明一家三口葬身火海。
該起火災發生后,省消防總隊第一時間派出火調專家,會同公安刑偵專家開展現場勘查工作。經過約35小時的調查,認定該起火災涉嫌放火。
據介紹,火調專家從現場提取了陽崇明廢品收購點附近3個監控錄像視頻,發現
2011年11月27日03時51分30秒有一可疑男子在視頻內出現,03時52分該男子在陽崇明廢品收購點正門外南側回收廢品堆垛東端點火,視頻顯示最初共有2處微弱火光。可能是放火引發火災這一疑問,得到附近知情人員的證實。知情人介紹,起火時間位于當日03時50分許,最初是陽崇明廢品收購點正門外南側回收廢品堆垛著火,并向建筑內部蔓延,火勢發展非常迅猛。
隨后,火調專家現場勘察發現,位于三間簡易鐵皮結構建筑中間的陽崇明廢品收購點燒毀程度最為嚴重,且燃燒痕跡由陽崇明廢品收購點正門南側回收廢品堆垛向西漸輕。由此證實起火點位于陽崇明廢品收購點正門外南側回收廢品堆垛東端。現在調查還表明,在起火點陽崇明廢品收購點正門外南側回收廢品堆垛處,可排除電氣故障、生活用火不慎、自燃等起火源。現場勘驗結果與證人證言和監控視頻相互印證。
11月28日下午,省、市、區三級消防、刑偵部門進行了一次現場實驗。點燃與起火點同種類的2袋泡沫塑料鞋底廢品,發現從點火到發展到猛烈燃燒階段時間僅需2分鐘。致此,陽崇明廢品收購點火災基本確認為人為放火引發。
11月29日14時45分,在火災發生后的52小時內,揭陽市公安局專案組通過緊張布控,成功抓獲故意放火嫌疑人徐某文。
據介紹,徐某文和陽崇明并沒有什么糾紛。放火僅是因建房欠債無力償還,心情不佳,企圖以燒東西泄憤。而在此前,即今年11月13日,徐某文在案發地點已實施了一次放火,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不料兩周后,其再次實施放火,最終導致陽崇明一家三口葬身火海的慘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