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日從廣東省江門市消防局獲悉,一夫妻檔因制售偽劣消防產品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和3年,并處罰金總額逾百萬。經初步了解,這是近年來廣東處罰最重的一單制售偽劣消防產品案件。
據了解,2009年9月,來自江西的張某、陳某夫婦租賃江門市蓬江區荷塘鎮一房間,在沒有工商營業執照和沒有取得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頒發的消防應急照明燈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產品型式認可證書》的情況下,以“信輝照明”的名義招聘工人,組織生產應急照明燈和應急標志燈銷往深圳、惠州等地。至2011年12月30日,兩人生產的應急照明燈和標志燈金額達180余萬元。經鑒定,上述產品均為不合格產品。
2011年12月,江門市蓬江區公安、消防部門經過半個多月的摸查和布控,搗毀了該制售偽劣消防產品窩點。近日,當地法院作出判決,張某、陳某的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和3年,并處罰金92萬和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