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月1日起武警部隊歸中央軍委建制,不再列國務院序列,到這次職能分解、整合,武警部隊改革遵循“軍是軍、警是警、民是民”原則,將“徹底理順武警部隊領導管理和指揮使用關系”。
專家:消防退出現役有望推動應急救援力量職業化
一直以來,我國消防力量結構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主,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為輔。其中,公安消防部隊列入武警序列,是武警八大警種之一,但是由公安部門管理。
近年來,對消防職業化的熱議不絕于耳。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副秘書長沈榮華表示,武警消防官兵大多服役期滿便退役,年輕消防員經常出現經驗不足問題,導致人員和財產損失。而在很多發達國家,消防員都是專職消防員,經過長年累月的實戰具備了豐富的經驗。
經過此次改革,公安消防部隊將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公安消防部隊轉到地方后,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
應急管理部是此次改革中新組建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將原分屬于13個不同部門的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職責整合,包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和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武警消防部隊和森林部隊按計劃也要并入該部門。
“這是我國應急救援力量走向職業化、綜合化和集中化的重大舉措。”國家行政學院應急管理培訓中心副教授曹海峰認為,各地對專業應急救援力量的需求迫切,此次對消防部隊進行轉制和機構調整,牽頭組建應急綜合隊伍,可以說是適逢其時。
曹海峰說,通過此次轉制,消防員成為職業,長期困擾地方政府的消防隊伍穩定性問題能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改觀。
我國擬實行消防救援銜制度
移交應急管理部后,專業化的消防隊伍將如何領導指揮與管理?
《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救援銜條例(草案)》今年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草案規定,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實行消防救援銜制度。
據了解,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作為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和國家隊,承擔防范應對各類災害事故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職責。實行消防救援銜制度,有利于區分人員等級身份,確保建立統一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消防救援工作強度大、職業風險高,實行消防救援銜制度,有利于增強消防救援隊伍責任感、榮譽感和使命感,確保隊伍戰斗力。
草案規定,消防救援銜是區分消防救援人員等級、表明消防救援人員身份的稱號和標志,是國家給予消防救援人員的榮譽。
草案規定,消防救援銜按照管理指揮干部、專業技術干部和消防員分別設置;管理指揮干部消防救援銜設三等共十一級,專業技術干部消防救援銜設兩等共八級,消防員消防救援銜設三等共八級;消防救援人員按照職務等級分別編制消防救援銜。
武警部隊改革旨在“理順管理與指揮關系”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顯示,改革將“徹底理順武警部隊領導管理和指揮使用關系”。
沈榮華表示,機構改革使得各類機構職能更加明確,將專業力量歸入相應部門和機構,有利于進行集中指揮使用。而此前,武警部隊分級指揮的體制在地方有時會導致指揮不暢。
中國軍網曾發文介紹,此前,黃金、水電、交通、森林部隊受國務院有關業務部門和武警雙重領導,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則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門管理。
海警局轉隸武警部隊也體現了管理與指揮關系的變化。2013年國家海洋局重組,將海洋局的海監、農業部的漁政、海關總署的緝私、公安部的海警四支執法隊伍整合為海警隊伍。沈榮華介紹,上次整合解決了海上執法力量分散的問題,而此次轉隸則是考慮到海警隊伍的軍事性。在我國海洋活動日益頻繁、海上維權越發迫切的情況下,海警隊伍劃歸武警有助于其增強能力。
“海警部隊由國家海洋局管理時,是一個部門的下屬力量,與其他涉海部門的關系不是很清楚。”中國政法大學軍事法研究所所長李衛海表示,海上犯罪往往是暴力型,配備武裝力量符合現實要求。轉隸至武警部隊之后,有助于海警隊伍在更高層面統一為海洋、海關、交通、環保、漁業等部門進行現場執法,理順了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