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信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四部委和相關部門、企業(yè)共同制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16日起開始在工信部、國家標準委網站面向全社會公示30天。
最高車速從20公里/小時調整為25公里/小時
新標準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有供騎行的腳踏板。為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性,標準由原來的部分條款強制改為全文強制,增加了防篡改車速、防火阻燃、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調整完善了車速限值、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
其中,最高車速由20公里/小時調整為25公里/小時,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公斤調整為55公斤,電機功率由240瓦調整為400瓦。
新標實施設過渡期不會一刀切
我國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第一大國,目前全社會保有量約2億輛,年產3000多萬輛。新標的實施必將會對行業(yè)和市場產生巨大的影響,所以新標在制訂實施過程中也充分考慮了行業(yè)和用戶的需求。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研究院副院長陳大紀表示,新標準從發(fā)布到實施擬設置半年到1年的過渡期,給企業(yè)一定時間進行新產品研發(fā)、生產線調整和庫存產品消化。新標準實施后,對于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根據有關法規(guī)和當?shù)貙嶋H情況制定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fā)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
交警提示:應安全守法使用電動自行車
標準定出來了,關鍵是如何執(zhí)行。交通執(zhí)法人員表示,將加大相關的執(zhí)法力度,并提醒用戶,不要再使用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北京市石景山交通支隊北辛安大隊大隊長張弛:
如果采購的電動自行車是不符合規(guī)范標準,那么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我們要對他的責任進行上升一檔的一個處罰,有可能會面臨拘留的這個風險。
消防部門提示消費者要使用符合新標準要求、正規(guī)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不要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qū)域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不要使用不配套的充電器或長時間過度充電。
新標準具體有哪些變化?你家電動車符合標準嗎?一圖讀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