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正常維護的不足10% 高層消防七大問題引起關注
“此次高層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狀況調研,我們分三個組,對秦淮區、鼓樓區、玄武區、棲霞區、雨花臺區、浦口區120多個高層住宅小區共200多幢高層居住建筑進行了實地消防安全調研。”夏之彬說,通過此次大檢查,他們發現,南京高層小區消防問題突出,主要體現在七大方面。
“首先是存在擅自改變建筑消防設計和使用性質現象。” 夏之彬說,有的高層住宅被改為辦公場所,有的被改為網店、堆放大量貨物,增加了高層住宅火災危險性。
其次是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不明。在調研的120多個高層住宅小區中, 多數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不明確,沒有按照《江蘇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省政府85號令)的要求,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納入物業管理的內容,也沒有與業主或使用人簽訂書面合同或者責任書。
三是單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秦淮區、鼓樓區調研的40多處住宅小區多數建于上世紀90年代末和2000年初,由于物業費低且收繳率不高,物業公司管理人員只能維護公共衛生,解決日常生活中百姓碰到的瑣事、雜事,對消防安全無力過問,消防設施基本處于無人管理狀態,消防安全管理形同虛設。
四是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合格率低。從調研情況看,建筑消防設施損壞現象較為嚴重,有的整體消防設施癱瘓、有的消防管網漏水、有的消防設備損壞,完好率極低。秦淮、鼓樓調研的40個小區中,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幾乎全部癱瘓;消防給水系統中消火栓系統僅8處有水、合格率僅20%,但消火栓箱中的配件損壞、丟失嚴重,有的消火栓無栓口和手柄,滅火救援時消防隊無法使用;噴淋系統幾乎全部關閉或癱瘓。高層居住建筑消防設施能正常維護保養的不足總數的10%。
五是建筑周邊消防車道和救援場地占用現象嚴重。多數小區內車輛亂停亂放,導致高層建筑四周的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作業場地被占用;有的小區在消防車道出入口處設置路樁等障礙物,造成消防車無法進入;有的將登高作業場地設置為綠地、花園,影響消防車作業。
六是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及出口被占用現象嚴重。調研中發現,部分小區高層住宅建筑樓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紙箱雜物,或被自行車占據,或安全出口被鎖閉,或將部分消防通道據為己有。
七是無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此次調研中,發現相當多的物業管理單位沒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極少數單位有預案,但也沒有按照定期開展演練,沒有檢查到這方面的有關資料和記錄。
加強高層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專家給出七大建議
“實地調研中,我們發現南京高層住宅小區消防問題突出,為了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我們提出了7點建議。” 夏之彬說,對于高層消防安全管理,首先要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聯合相關行業部門,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明確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樓院(村組)、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責任和公安派出所日常監管責任。
其次是加大消防源頭管理力度。特別是對高層住宅內開設辦公等其他非居住性質的場所,建議采取聯合執法的形式予以關停、取締;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對在高層住宅內開設其他場所的不予以審批,確保消防安全。
三是簡化消防設施維修基金動用程序。將消防設施癱瘓、嚴重故障等視為危及房屋安全的緊急情況,設定為可以強制動用的情形,簡化動用程序。另外,對于維修基金缺乏的高層住宅建筑,采取財政貼一些、開發商交一些的方式建立城市消防專項維修基金;或者參照老舊小區電梯改造模式,進行消防重大隱患整改,破解資金匱乏維修難的問題。
四是加強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高層建筑火災主要依靠自身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各級管理部門要督促物業管理單位、業主委員會委托專業維保公司進行維護保養。
五是加大火災隱患聯合整治力度。安監、住建、城管、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門不定期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六是開展針對性消防安全檢查。要結合夏季消防檢查,督促指導街道(鄉鎮)、居(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居民樓管理單位以及公安派出所,采取組織專項檢查、經常性檢查和防火巡查等方式,依法加強對高層居住建筑的檢查,重點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樓梯間是否堆放可燃雜物等情況,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督促單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幫助單位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落實整改資金并整改到位。
七是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使廣大業主自覺履行消防義務,配合物業公司做好消防工作。對高層住宅建筑物業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消防培訓,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同時,定期組織物管人員和業主進行演練,使其掌握必備的消防安全技能,一旦發生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