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個農家樂、民宿治安消防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已正式下發并實施。
近年來,浙江省農家樂、民宿等鄉村休閑旅游如雨后春筍般發展起來,截至2015年年底,浙江省共有農家樂特色村897個,各類農莊、山莊、漁莊2389個,農家樂床位數達12萬張。全省農家樂接待游客數量超過1.2億人次。
據有關人士介紹,大部分農家樂和民宿未經消防審批,關鍵在于建筑性質由村民自建住宅、廠房等變更為公共建筑,土地、建筑的性質等前置審批條件發生變化,建筑防火設計要求提高。還有的民宿存在滅火器過期、沒有安裝煙感器,疏散通道堆有雜物等問題。浙江省農家樂、民宿治安消防管理規定出臺后,將促使農家樂、民宿業主重視消防安全問題,提高安全意識等。
浙江省對民宿的界定為,鄉村和旅游風景區規劃區范圍內,利用城鄉居民自有住宅開辦的提供住宿、餐飲等服務的小型旅游服務設施,其規模為單棟房屋客房數量不超過15間、建筑層數不超過4層且總建筑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
在浙江省的民宿,營業前經營戶需要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申請特種行業許可,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場所各層客房、內部通道、消防設施等分布及面積的平面示意圖,所在鄉鎮(街道)出具的位于鄉村或旅游風景區規劃區范圍內的證明文件等,公安機關治安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李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