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的家,就因為停在車庫里的車突發自燃,而變得面目全非……
據了解,自2014年以來,長春市每年因為車自燃的投訴平均在2起左右。雖然數量并不多,但是引發的問題嚴重,其中,舉證難已經成為消費者維護自己權益的最大障礙。
4月11日,長春市消費協會邀請了四大轄區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長春市汽車流通協會、吉林省常春律師事務所、20余家汽車4S店,以及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的專家,就汽車自燃如何取證?以及如何避免進行研討。
汽車停車庫突然起火殃及別墅
據東豐縣消費者康女士講,2016年1月15日早晨7點她開車把孩子送到學校,7點20左右回到家,將車開進車庫熄火后直接進屋準備睡個回籠覺。7點30分左右她突然聞到刺鼻的煙味,發現車庫著火了。于是馬上撥打119火警電話,消防官兵在幾分鐘之內就趕到她家,但這時她家的三層連排小別墅早已被濃煙覆蓋。經過一番搶救,大火終于撲滅了,但是康女士家車庫被燒得只剩框架了,車庫里的物品全被燒光,而且還把供暖管道和上下水管道燒化,三層別墅以及所有物品被濃煙熏黑。
2016年1月29日,東豐縣公安消防大隊出具《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火災起火部位位于轎車前排左側位置,并且排除起火是由于遺留火種、生活用火不慎、外來飛火、人為縱火等原因,認定火災原因不排除車輛電線路故障引發的可能性。
康女士說,她的車是廣汽本田品牌歌詩圖轎車,于2012年10月14日在長春一家4S店購買,當時車款為257800元,發票價格為253800元(有4000元沒有體現在發票上),購車附加稅為21900元。購車當日4S店給她的車加裝了導航系統。
從購車之日起,她一直嚴格按照保修要求在4S店作保養。2015年3月,車輛曾出現一次事故,花了8萬元大修過一次。汽車修好后,康女士發現車輛的儀表盤顯示出了問題,顯示的公里數與以往有差別,而且車輛在熄火后,底部會有啪啪的聲音。
但是這些并沒有引起康女士的注意。直到大火發生,康女士才后知后覺地發現可能是這些問題導致的。
4S店質疑消防出具的認定書是否可作證據
事故發生后,康女士多次找到4S店要求賠償。但是4S店的態度和答復經常改變。
“年前我去找的時候,他們還承認,答應以消防事故認定書賠償我,但是過年后我再去找,他們態度就變了,認為消防責任認定書沒有明確說明車輛起火是自燃導致的,認為是因為我加裝了導航引起的。”康女士說,導航也是4S店給她安裝的,而且安裝時,技術人員從來沒有告知她車輛經過改裝后會存在任何安全隱患。
康女士說,此次火災讓他們家損失慘重。不僅別墅無法入住,而且家中所有的物品都被熏黑,她僅干洗衣服一項,就花了2萬多元錢。這還不算被燒毀的車庫,被熏黑的三層樓重新裝修、以及由此對她身心產生的陰影。
“根據家中的損失,我要求4S店賠償同款車一臺(附加稅單獨賠付),車輛自燃導致的房屋及財產損失十萬元(另附明細)。但是遭到拒絕。”她說。4S店只答應賠償她20萬元。其中15萬元是按照二手車的報價所給予的車輛賠款,其他費用是賠償的損失。康女士對此不認同。
律師:責任認定明確商家應履行賠償義務
吉林常春律師事務所律師鐘鑫認為,4S店和廠家質疑消防火災認定書是對法律常識的一種違背。《消防法》賦予消防機關對于消防責任認定,是消防機關一種法定職責。
“在處理消防案件追究責任人是刑事還是民事責任,其前提必須有消防部門作出的消防責任認定書,如果作為厲害關系人,如果對認定書有異議,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申訴,第一種是收到消防隊責任認定書后15天之內,向上一級消防部門申請復核,如果拒絕復核,15日之后,認定書產生法律效力,成為不可推翻的行政行為;如果對復核還有異議,在接到復核之日起60日內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根據復核結果,確定訴訟的被告。”鐘鑫說,該事件責任主體已經很明確,因為截止到目前為止,故事利害關系人并沒有提起行政復核,認定書已經產生法律效率。法院在判決時只會依次認定書判定行政行為。
他認為,根據現在已經生效的案件的消防責任認定,本案的民事賠償被告應為4S店和汽車廠家。完全排除消費者的責任。應由4S店和廠家自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自行舉證證明他們各自的線路不存在責任。如果拿不出證據,他們將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這個責任認定,同時完全排除了消費者在這起事件中的責任。現在消費者與商家應該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
對此叢培蓮律師也表示,根據《消防法》第39條第一款明確規定,消防大隊就是火災事故的鑒定機構,經營者如果對鑒定有質疑,可明確要求鑒定具體內容,同時廠家也可以通過反證的辦法證明自己“沒有問題”。如果拿不出確鑿證據,可以認定是車自身的原因導致自燃。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過程中,人身財產遭遇損害,有權向商家要求賠償。對于賠償金額,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要求價格鑒定部門鑒定。
專家:三種原因可能導致汽車自燃
那么,什么原因會導致汽車自燃呢?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汽車運用部老師孫雪梅表示,維修人員對車輛進行維修或改裝時,可能會導致車輛增加額外負擔,或者由于維修人員責任心不強,圖方便不按原車線路改裝,或者使用的配件不是原廠配件,比如保險絲,由于原廠保險絲和副廠保險絲價格相差十倍,部分4S店為了節省成本,以次充好,造成火災隱患。此外,維修人員在維修時,私自改變原車線路走向,導致線束磨損等情況出現,也是增加汽車自燃隱患的重要原因之一。
她認為,要想避免車自燃,消費者在購車時盡量不要改變原車狀態,哪怕是增加一個導航儀,也要謹慎。維修工人維修時,負載不能超過原車設計負載要求。二是安裝布局要規范。三是線路連接不要破壞原車線路走向。四是保險設備要真正能夠起到出現意外時及時切斷供給的作用,避免發生事故。
消協:購車警惕"升級版"
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鐘萍表示,近三年前,長春市消費者協會平均每年都會接到2-3起汽車自燃投訴和咨詢事件。
其中以中高檔轎車為主。但是面對自燃車輛,消費者卻遭遇舉證難的情況。
鐘萍說,康女士的投訴,對她最有利的一點,就是當時撥打了119火警電話,消防隊為此出具了事故認定書,讓康女士在維權時有證可循。
對此,鐘萍也提醒消費者,在購置車輛時,一是要分清原車和改裝、升級車的概念。“現在有些4S店購進低配車后,改裝成中配或者高配,并美其名曰’升級版’,實際就是改裝車。”鐘萍提醒,在改變原車配件后,一定要對線路進行不定期檢查。保險時盡量保自燃險。其次,車自燃很大一部分原因與電線有關,但是在保養時,消費者往往忽略這項保養,所以在維修時,要提醒維修人員檢測線路是否有虛接、老化等現象。此外,發現車輛有問題時,一定要及時維修,不要存在僥幸心理。最重要的一點是,當車發生自燃時,一定要撥打119火警電話,現場勘查,并且出具事故認定書,確保日后維權有證可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