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汛期生產安全,國家防總日前會同安監總局下發通知,要求全面消除度汛隱患,特別要加強對水庫、堤防、礦山、尾礦壩、施工工地、危舊房屋、公路鐵路沿線、旅游景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運等重要部位及重點行業和人員密集場所的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整改。
通知要求,各地將企業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防汛抗洪部署,將責任落實到汛前準備、生產管理和應急處置等各個環節。要突出抓好防范重點,建筑施工企業要加強施工現場的全面巡視檢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礦山企業要加強防洪工作和對尾礦庫的監控,堅決杜絕淹井(礦)事故和潰壩事故發生;化工企業要做好產品和原材料管理,防止因洪澇災害影響而導致危險化學品泄漏,避免造成次生災害。加強突發事件應對,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信息及時、準確上報和處置。密切關注天氣形勢,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并轉移避險,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