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監(jiān)管局爆出腐敗窩案,一連串的人員被查,2014年年底,市消防局原副局長劉躍紅也因此落馬。昨日,劉躍紅涉嫌貪污受賄罪一案在南山區(qū)人民法院開庭。法庭上她被控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并收受巨額賄賂、禮金,為他人牟取利益。劉躍紅當庭認罪,多次痛哭流涕地說“對不起黨,對不起父母,對不起家人”。
涉消防小金庫事件劉躍紅落馬
現(xiàn)年56歲的劉躍紅事發(fā)前,是市公安局正處級干部,在深圳消防監(jiān)管系統(tǒng)工作近20年,從建審科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做起,到建審處處長,再到2006年,晉升為副局長,代管消防局后勤、財務工作,直至案發(fā)時一直分管建審處。
2013年9月,市消防局原局長謝卓浩調任福田公安分局局長后,局長之位空缺。劉躍紅在消防局深耕多年,又長期在副局長名單中排名第一位,成為局長之位有力的競爭者。
而正是在這期間,劉躍紅遭到實名舉報,指其存在經濟問題。緊接著消防局爆出令人震驚的私設小金庫案,多人被查出套取財政資金設立小金庫、逃避監(jiān)管行賄相關部門領導、對抗調查訂立同盟……
2014年2月,福田區(qū)人民檢察院接到舉報后,將消防局行政科長謝永春以及一名財務人員帶走調查。隨著調查的深入展開,建審處多人涉嫌受賄接連落馬,之后該局已調走的原局長謝卓浩被宣布接受調查,當年11月,劉躍紅也被省紀委談話,隨后被市紀委帶走調查。
設小金庫因領導招待標準規(guī)格高
按照劉躍紅的說法,是因為時任消防局局長謝卓浩熱衷招待,且對招待的標準規(guī)格要求高,當時消防局沒有這筆錢用以支出。于是,決定套取財政費用設立小金庫。2012年小金庫建立后,市消防局相關領導開始找各種理由花錢,小金庫也隨之成為消防局一個公開的秘密。
根據(jù)公訴人指控可知,從2011年底起,該局實際負責財務、后勤工作的謝永春和財務人員張偉宏提出設立小金庫,經劉躍紅及謝卓浩同意后,市消防局編造虛假項目,與深圳多家企業(yè)簽訂無需實際履行的合同騙取財政資金,或者要求各業(yè)務處室分別按本處室職能虛立項目,通過后再由業(yè)務處室派人出面,找相關企業(yè)簽訂虛假合同,進而套回財政資金。有時候為了套取資金,市消防局甚至上門“央求”相關企業(yè)簽訂虛假購銷合同。
法庭上大罵下屬卑鄙
法庭上,劉躍紅承認使用小金庫的錢購買珍藏版紅酒、紅木茶桌,但辯稱這些紅酒多用于消防局招待,而紅木茶桌是下屬送給自己的退休禮物。她說消防局有個不成文的規(guī)定,領導退休后都會收到一份退休禮物。后來因為自己還沒有退休就拿到退休禮物,覺得不合適,就放到辦公室了。
對于謝永春證言稱他多次從小金庫拿錢供劉躍紅私用,涉及金額頗大,劉躍紅不予認同,更是直斥謝永春“好卑鄙”,打著她的名義支取小金庫里的錢,懷疑是謝永春挪用。
劉躍紅表示認罪,并提出,希望法院對禮金與受賄予以區(qū)分。她在法庭上聲淚俱下,稱個人的行為給老公和女兒帶來恥辱,對無法照顧年邁的父母以及患病的老公深表悔恨,懇請法院對她從輕處理。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