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9時,從安徽省
消防部門獲悉,17日,石臺縣第三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因在施工期間貪圖便宜購買不合格
消防產品,被當地消防部門依法查處,同時對該公司做出了5000元的罰款。
17日,石臺縣公安消防大隊對在建工地檢查時發現,涉事公司購買的
滅火器無法提供相關合格證明等信息材料,對滅火器的生產廠家及型號進行網上查詢,也未發現有任何記錄。消防監督執法人員介紹,如該批滅火器為不合格產品,工地一旦發生火災,該批滅火器不能撲救初期火災,有可能造成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此后,消防部門依據相關法規,要求涉事公司立即更換,并對該公司做出50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