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網友黃先生@海峽都市報閩南版爆料稱:消防車鳴笛出警,泉州一輛21路公交車不讓消防車先走,還占用其他車道,和消防車搶著跑。
黃先生的行車記錄儀顯示:公交車堵在消防車前面(畫圈處)
2016年3月15日,泉州公交發展有限公司黃藝榮副主任核實后確認,這輛牌號閩CYA314的21路公交車,確實占用其他車道并阻礙消防車出行。
泉州交警部門提醒,社會車輛在避讓消防車時,如果因此造成壓線或闖紅燈,可免除處罰。
剛和女兒講禮讓公交偏偏搶道消防車
黃先生介紹,前天下午5點左右,他從泉州市區津坂路右拐進入泉秀街時,兩輛消防車鳴笛從消防支隊往泉州汽車站方向駛去,他馬上減速行駛并讓行。
其間,黃先生還跟女兒講起禮讓特殊車輛的知識,“消防車趕著去救火,大家都得避讓”。當時,泉秀街直行信號燈顯示為紅燈,兩輛鳴笛的消防車欲走右拐車道,進入義全街,這時,原本直走的21路公交車,沒有停在直行車道等候紅燈,而是拐進右轉車道停住,待綠燈亮時,駛上路口導流區,搶在消防車前直行。
黃先生認為,在消防車鳴笛趕赴救援現場的情況下,21路公交車不主動讓行,還占用其他車道,搶在消防車前面,很不禮貌。他將行車記錄儀的視頻發到網上,呼吁更多車主主動給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讓行。
確認21路公交車占道未讓消防車先行
泉州公交發展有限公司黃副主任介紹,他們的工作人員看到視頻后,立馬進行了核實。
黃副主任說,當事司機姓鄒,當時正值返程高峰期,路上車流比較多,公交車在過環島路段時,直行時違規變道,然后一直走在消防車前面,直到下一個公交站才停下來。鄒師傅的解釋是,當時自己也知道車后有消防車,不過擔心公交車車身太長,會影響消防車的通行,所以才變了道。
出勤的兩輛消防車屬泉州消防支隊特勤二中隊。首車駕駛員王明亮告訴記者,當時他們接到市區指揮巷起火的警情。經過環島時,信號燈顯示為紅燈,因直行車道停了好幾輛車,他就欲借右拐車道通過導流區駛入義全街,沒想到遭公交車搶道。
黃副主任表示,他們將對當事司機批評教育,至于公交車占道行駛,交由交警部門處理。
不避讓特種車輛將被扣分罰款
王明亮一直是特勤二中隊首車駕駛員。在他出警的3年來,主動避讓執勤消防車并不常見,而高峰期時,私家車等還常刻意超車,“應該說是市民的意識比較差”。
泉州120急救中心車管所王科長介紹,救護車在接送病人過程中,被私家車故意別車和擋道的行為比較少見,但即使具備避讓條件,也很少有過往車輛主動避讓救護車。
司機之所以不主動避讓,除了路堵原因外,更多的的考慮會被處罰。記者在路邊隨機采訪了七八位司機,大家共同的擔憂是,怕闖紅燈被扣6分,還有些司機甚至不知道如何避讓。
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社會車輛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程救險車),將被處以記3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對于司機們的擔憂,泉州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回應稱,社會車輛在聽到后方消防車等緊急車輛的鳴笛警告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首先減速慢行或者停下,然后打開雙閃和轉向燈,鳴笛提示后方車輛,陸續向右靠攏讓出通道。同時,避讓時造成壓線或闖紅燈,車主可到轄區交警窗口告知工作人員,可予免罰。
而當事人如果接到罰單,可向交警部門提出復議,警方會在調查后視情況取消處罰。當然,司機也應留意取證,記下違章的準確時間、地點,最好能記下特種車輛的車牌,便于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