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過程中,大隊監督執法人員首先詳細詢問了各制紙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情況。隨后,在紙廠負責人的陪同下,實地查看了紙廠的動力車間、打包車間、成品倉庫、生產車間、配電房等區域。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對各制紙單位的消防設施是否配備、消防器材是否完好使用、疏散通道是否暢道、指示標志是否設置、員工是否掌握基礎滅火知識與逃生方法、消防培訓是否到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應急措施是否建立并抓好落實、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設施是否完好及單位是否進行了消防安全巡查等情況進行了仔細的檢查。
期間,大隊監督執法人員還檢驗了百樂紙制品廠的義務消防隊員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并對廠內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重點設備、疏散通道、防火間距、消防設施、警示標志、應急預案和消防控制系統的運行情況等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查。此外,監督執法人員就消防設施運行情況和廠房員工消防安全常識掌握情況進行了詢問,以督促紙廠負責人務必要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嚴格規范用火用電,并加強廠內各項滅火演練和消防培訓。
檢查發現,大部分紙廠對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視,定期開展消防培訓,消防安全意識較強,但也存在部分滅火器材過期及銹化損壞、易燃易爆化學品應急處置措施不夠完善、部分消火栓供水壓力不足,導致室外消火栓不能完好有效地供水等問題。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火災隱患,大隊監督執法人員隨即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并要求紙廠的員工要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每年至少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有針對性地進行消防演練;建立健全巡查記錄,適時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此次檢查,共檢查造紙單位3家,發現火災隱患13處,當場整改火災隱患10余處,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2份。通過檢查,有效進步了人員密集場所造紙行業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切實消除了一批火災隱患,營造了轄區經濟發展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