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屬高危物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行為,極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進一步加強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歡迎全區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違法犯罪線索。根據《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舉報范圍
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等證照不齊或過期的;
2.以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許可證照的;
3.超許可范圍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
4.居民在家中存放危險化學品的;
5.在居民住宅樓設點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及以“下店上宅”、“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等形式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的;
6.在百貨商場、超市及建材市場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的;
7.向不具備危險化學品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出售危險化學品的;
8.在學校、醫院、電影院、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攜帶、儲存危險化學品的;
9.攜帶危險化學品乘坐車、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的;
10.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銷售摻雜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的;
1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非法改拼裝、大噸小標及超裝超載運輸的,0時到6時在高速公路行駛的;
12.郵寄危險化學品的;
13.擅自從事地面開挖和地下施工,危及和破壞油氣輸送管道的;
14.其它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舉報電話
區公安局:47524460
區商務局:47550058
區交委:47521226
區質監分局:87063610
區工商分局:47519333
區安監局:47521454
三、舉報獎勵
公安、交通、工商、質監、商務、安監等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登記、辦理、反饋、建檔等工作,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受理單位接到舉報后,要立即對舉報的內容進行核查確認。查證屬實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2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獎勵。
四、有關事項
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公安、安監、工商、質監、交委、商務、城管等有關部門要齊抓共管,嚴格危險化學品監管。公安機關對違反《通告》、阻撓妨礙執法人員依法稽查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一、舉報范圍
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等證照不齊或過期的;
2.以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許可證照的;
3.超許可范圍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
4.居民在家中存放危險化學品的;
5.在居民住宅樓設點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及以“下店上宅”、“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等形式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的;
6.在百貨商場、超市及建材市場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的;
7.向不具備危險化學品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出售危險化學品的;
8.在學校、醫院、電影院、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攜帶、儲存危險化學品的;
9.攜帶危險化學品乘坐車、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的;
10.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銷售摻雜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的;
1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非法改拼裝、大噸小標及超裝超載運輸的,0時到6時在高速公路行駛的;
12.郵寄危險化學品的;
13.擅自從事地面開挖和地下施工,危及和破壞油氣輸送管道的;
14.其它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舉報電話
區公安局:47524460
區商務局:47550058
區交委:47521226
區質監分局:87063610
區工商分局:47519333
區安監局:47521454
三、舉報獎勵
公安、交通、工商、質監、商務、安監等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登記、辦理、反饋、建檔等工作,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受理單位接到舉報后,要立即對舉報的內容進行核查確認。查證屬實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2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獎勵。
四、有關事項
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公安、安監、工商、質監、交委、商務、城管等有關部門要齊抓共管,嚴格危險化學品監管。公安機關對違反《通告》、阻撓妨礙執法人員依法稽查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