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明確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其中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需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學歷學位。一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為大學??埔陨蠈W歷;二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為中專以上學歷。所持有的學歷學位證書(包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還是函授)都必須是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二是專業背景??紤]到消防工程專業及相關專業與消防工作的緊密聯系性,并結合消防專業技術工作的特點和要求,將報考人員的專業背景分為“消防工程專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和“其他專業”三類。對于不同專業背景的考生,在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上做了一定的要求,對“消防工程專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和“其他專業”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梯次遞增。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名稱請參照人社部、公安部《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附件一《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表中“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三是實踐經驗。要求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的人員不僅需要掌握專業理論知識,而且需要具備一定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實踐經驗。
2、注冊消防工程師免試條件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
(二)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其免試條件要求的有關問題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第167號令)以及人事部、建設部《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制度總體框架及實施規劃》(人發[2001]5號)規定。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包括土木、結構、公用設備、電氣等專業,并采用專業分類命名執業注冊名稱,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工程師,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和注冊建造師不屬于該范圍。此外,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如實行一二級分級管理的,以取得相應專業一級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作為免試條件。
3、注意事項
(一)畢業前和畢業后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年限可以累加計算。在“滿×年”的計算上,可以從從事消防技術工作時間計算到考試當年的年底。
(二)取得與消防工程專業無關的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三)公安消防部隊在職人員取得消防工程專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或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并符合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要求均可報名。公安消防部隊在職警官從事防火、滅火工作年限可以視為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其他崗位的工作經歷和士兵崗位的工作經歷不能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
(四)從事消防技術工作主要是指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和管理工作,包括從事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監測、滅火器維修、消防咨詢、消防安全培訓等消防技術服務,以及從事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設施檢查、維護、管理工作;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單位中從事消防設計、消防施工工作;大專院校、科研機構中從事消防研究、消防教學工作等。
(五)鼓勵建筑設計院和消防設施施工企業人員參加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其所從事的消防設計、消防設施工程施工工作年限可以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
(六)合同制消防員和輔助執法的消防文員工作年限對照公安消防部隊在職人員要求處理。
(七)在異地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可以報考本省的一、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但二級注冊工程師資格只在本省有效。
(八)外籍考生及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考生目前不能參加考試。
2015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開始報名啦!看這里
《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明確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其中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需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學歷學位。一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為大學??埔陨蠈W歷;二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為中專以上學歷。所持有的學歷學位證書(包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還是函授)都必須是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二是專業背景??紤]到消防工程專業及相關專業與消防工作的緊密聯系性,并結合消防專業技術工作的特點和要求,將報考人員的專業背景分為“消防工程專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和“其他專業”三類。對于不同專業背景的考生,在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上做了一定的要求,對“消防工程專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和“其他專業”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梯次遞增。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名稱請參照人社部、公安部《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附件一《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表中“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三是實踐經驗。要求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的人員不僅需要掌握專業理論知識,而且需要具備一定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實踐經驗。
2、注冊消防工程師免試條件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
(二)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其免試條件要求的有關問題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第167號令)以及人事部、建設部《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制度總體框架及實施規劃》(人發[2001]5號)規定。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包括土木、結構、公用設備、電氣等專業,并采用專業分類命名執業注冊名稱,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工程師,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和注冊建造師不屬于該范圍。此外,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如實行一二級分級管理的,以取得相應專業一級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作為免試條件。
3、注意事項
(一)畢業前和畢業后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年限可以累加計算。在“滿×年”的計算上,可以從從事消防技術工作時間計算到考試當年的年底。
(二)取得與消防工程專業無關的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三)公安消防部隊在職人員取得消防工程專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或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并符合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要求均可報名。公安消防部隊在職警官從事防火、滅火工作年限可以視為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其他崗位的工作經歷和士兵崗位的工作經歷不能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
(四)從事消防技術工作主要是指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和管理工作,包括從事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監測、滅火器維修、消防咨詢、消防安全培訓等消防技術服務,以及從事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設施檢查、維護、管理工作;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單位中從事消防設計、消防施工工作;大專院校、科研機構中從事消防研究、消防教學工作等。
(五)鼓勵建筑設計院和消防設施施工企業人員參加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其所從事的消防設計、消防設施工程施工工作年限可以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
(六)合同制消防員和輔助執法的消防文員工作年限對照公安消防部隊在職人員要求處理。
(七)在異地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可以報考本省的一、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但二級注冊工程師資格只在本省有效。
(八)外籍考生及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考生目前不能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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