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防系統窩案的起源要追溯回2012年底。當時,深圳市消防局為了應付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監察,開始了“突擊花錢”,時任深圳市消防局財務科負責人的謝永春提議建立“小金庫”,得到局領導的支持,從那時起,“小金庫”開始令越來越多的人深陷其中。
此后,深圳市消防局為了套取財政資金,開始明目張膽地收買相關單位人員,甚至上門央求企業與其簽訂虛假合同。截至案發,有近30家企業與深圳市消防局簽訂了虛假合同,而且支付這些企業巨額的“手續費”共計330萬。
在隨后的一年多時間內,通過申報改建項目或虛立項目,深圳市消防局的小金庫也迅速充實起來,存于消防局民警個人賬戶的“小金庫”金額多達868萬元。
這筆錢得來容易,花費起來也快。
其中,深圳市消防局的部分局領導和財務人員瓜分了410余萬元。時任消防局局長謝卓浩用104萬元購買海南黃花梨家具自用,貪污現金50萬港元及價值10萬元的購物卡;原副局長劉躍紅用15萬元購買紅酒,7.8萬元購買紅木家具;謝永春和會計張偉宏共同貪污現金72萬元。僅2013年7月,市消防局用“小金庫”支付門前小店的煙酒錢就高達60多萬元。
在深圳市消防局申報項目過程中,其他一些單位也被拖下水,為了項目順利獲批,深圳市消防局主動向市發改委、市財委等部門個別主管人員送錢。正是這個“小金庫”,使得深圳市消防系統的多個單位身陷腐敗漩渦之中。
2014年,謝卓浩和劉躍紅相繼被查。這個由深圳消防局“小金庫”帶出的腐敗窩案得以真相大白。不過,這起窩案涉案單位、官員之多,涉案金額之大,套取資金手段明目張膽,也令人驚訝。
筆者查閱資料發現,以前地方官場窩案基本上是圈子型的,比如朋友圈、家族圈,但深圳消防系統窩案卻是以深圳消防局為中心,牽連出公安、發改委和財政等部門,而且消防局領導層幾乎集體坍塌,貪污金額巨大,實為罕見。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表示,深圳消防系統窩案以組織的名義套取國家財政資金,披上了一件“漂亮的外衣”,而且作案人員套取資金時注重“程序化”,經過相關部門批準后套取財政資金,這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預算機制不合理也為深圳消防局建立‘小金庫’創造了條件”,竹立家告訴界面新聞記者,按照規定,行政單位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作為下一年度的預算編制的基礎,因此到了年底,官員便開始突擊花錢,既能掩飾其不作為,又能趁此機會斂財建立“小金庫”。
在該案中,還存在一個“奇怪”的現象,據《廣東黨風》介紹,深圳市消防局上下對“小金庫”的情況都心知肚明,就連“小金庫”被領導貪污私分、大肆揮霍,部分民警也知之甚詳,但是直到“小金庫”問題暴露為止,紀檢監察機關未接到任何舉報。
竹立家稱,一些單位建立“小金庫”后,單位領導會將套取到的部分錢分給職工做福利,另外根據以往的經驗,員工舉報其單位的情況很少出現,主要是社會對舉報人的保護不到位,導致單位員工即使知道領導存在貪腐行為,也很難下決心舉報。
經深圳市紀委與市檢察院組成的專案組查明,該案涉案金額達4000多萬元,涉案者包括深圳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財委、市警校、市特建發股份公司的相關人員。
目前,這一系列案件已立案44人,其中局級9人,處級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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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深圳市消防局為了套取財政資金,開始明目張膽地收買相關單位人員,甚至上門央求企業與其簽訂虛假合同。截至案發,有近30家企業與深圳市消防局簽訂了虛假合同,而且支付這些企業巨額的“手續費”共計330萬。
在隨后的一年多時間內,通過申報改建項目或虛立項目,深圳市消防局的小金庫也迅速充實起來,存于消防局民警個人賬戶的“小金庫”金額多達868萬元。
這筆錢得來容易,花費起來也快。
其中,深圳市消防局的部分局領導和財務人員瓜分了410余萬元。時任消防局局長謝卓浩用104萬元購買海南黃花梨家具自用,貪污現金50萬港元及價值10萬元的購物卡;原副局長劉躍紅用15萬元購買紅酒,7.8萬元購買紅木家具;謝永春和會計張偉宏共同貪污現金72萬元。僅2013年7月,市消防局用“小金庫”支付門前小店的煙酒錢就高達60多萬元。
在深圳市消防局申報項目過程中,其他一些單位也被拖下水,為了項目順利獲批,深圳市消防局主動向市發改委、市財委等部門個別主管人員送錢。正是這個“小金庫”,使得深圳市消防系統的多個單位身陷腐敗漩渦之中。
2014年,謝卓浩和劉躍紅相繼被查。這個由深圳消防局“小金庫”帶出的腐敗窩案得以真相大白。不過,這起窩案涉案單位、官員之多,涉案金額之大,套取資金手段明目張膽,也令人驚訝。
筆者查閱資料發現,以前地方官場窩案基本上是圈子型的,比如朋友圈、家族圈,但深圳消防系統窩案卻是以深圳消防局為中心,牽連出公安、發改委和財政等部門,而且消防局領導層幾乎集體坍塌,貪污金額巨大,實為罕見。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表示,深圳消防系統窩案以組織的名義套取國家財政資金,披上了一件“漂亮的外衣”,而且作案人員套取資金時注重“程序化”,經過相關部門批準后套取財政資金,這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預算機制不合理也為深圳消防局建立‘小金庫’創造了條件”,竹立家告訴界面新聞記者,按照規定,行政單位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作為下一年度的預算編制的基礎,因此到了年底,官員便開始突擊花錢,既能掩飾其不作為,又能趁此機會斂財建立“小金庫”。
在該案中,還存在一個“奇怪”的現象,據《廣東黨風》介紹,深圳市消防局上下對“小金庫”的情況都心知肚明,就連“小金庫”被領導貪污私分、大肆揮霍,部分民警也知之甚詳,但是直到“小金庫”問題暴露為止,紀檢監察機關未接到任何舉報。
竹立家稱,一些單位建立“小金庫”后,單位領導會將套取到的部分錢分給職工做福利,另外根據以往的經驗,員工舉報其單位的情況很少出現,主要是社會對舉報人的保護不到位,導致單位員工即使知道領導存在貪腐行為,也很難下決心舉報。
經深圳市紀委與市檢察院組成的專案組查明,該案涉案金額達4000多萬元,涉案者包括深圳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財委、市警校、市特建發股份公司的相關人員。
目前,這一系列案件已立案44人,其中局級9人,處級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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