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部消防局改革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審批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公安部消防局印發的《公安消防部門深化改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八項措施》(公消〔2015〕209號),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訴求,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規范注冊消防工程師的注冊審批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按照《公安消防部門深化改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八項措施》(公消〔2015〕209號)第四項“下放部分消防審批權限”規定,為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注冊審批部門,負責對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在廣東省內的注冊審批。注冊審批的條件、程序、時限等要求按照《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2〕56號)第三章“注冊”的相關條款執行。鑒于全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尚未建立,注冊審批過程中需向外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社會單位進行函調的,其函調時間不計入注冊審批期限。
二、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聘用單位向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提交相應注冊申請材料,經注冊審批后方可依法開展相關消防技術服務工作,并應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準則。
三、申請材料、法律文書、注冊證和執業印章等的送達,參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樣式可在“廣東消防網”下載。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作出注冊決定后,頒發、送達相應級別的注冊證、執業印章,并通過上述網站予以公告。
四、鼓勵依托廣東省消防協會成立注冊消防工程師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推動行業誠信建設,規范執業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消防協會、注冊消防工程師行業協會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通過制定行業規則或者其他方式妨礙公平競爭,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五、鑒于公安部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仍未實施,在其管理規定實施前,注冊消防工程師在廣東省內的注冊審批暫時按本意見實施;公安部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實施后,按其管理規定執行。
相關:廣東消防局關于消防工程師注冊審批實施的通知
2015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開始報名啦!看這里
為貫徹落實公安部消防局印發的《公安消防部門深化改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八項措施》(公消〔2015〕209號),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訴求,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規范注冊消防工程師的注冊審批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按照《公安消防部門深化改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八項措施》(公消〔2015〕209號)第四項“下放部分消防審批權限”規定,為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注冊審批部門,負責對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在廣東省內的注冊審批。注冊審批的條件、程序、時限等要求按照《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2〕56號)第三章“注冊”的相關條款執行。鑒于全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尚未建立,注冊審批過程中需向外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社會單位進行函調的,其函調時間不計入注冊審批期限。
二、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聘用單位向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提交相應注冊申請材料,經注冊審批后方可依法開展相關消防技術服務工作,并應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準則。
三、申請材料、法律文書、注冊證和執業印章等的送達,參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樣式可在“廣東消防網”下載。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作出注冊決定后,頒發、送達相應級別的注冊證、執業印章,并通過上述網站予以公告。
四、鼓勵依托廣東省消防協會成立注冊消防工程師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推動行業誠信建設,規范執業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消防協會、注冊消防工程師行業協會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通過制定行業規則或者其他方式妨礙公平競爭,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五、鑒于公安部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仍未實施,在其管理規定實施前,注冊消防工程師在廣東省內的注冊審批暫時按本意見實施;公安部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實施后,按其管理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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